“冤不冤?”广东,大妈在家听见敲门声,开门后一名老汉直接闯入屋内辱骂,还用手电筒击打她。大妈奋力将老汉推出门外,可对方依旧守在门口不停谩骂。大妈气不过,拿起扁担再次开门理论,拉扯过程中将老汉打伤。事后老汉家属起诉大妈,索要5万元赔偿。大妈辩称自己属于正当防卫。
这位大妈姓陈,闯进她家的老汉姓司,两人是多年邻居,司大爷这两年脑子越来越糊涂,经常拿着自家钥匙去捅别人家锁眼,陈大妈家的门锁就被折腾过好几回,两人为此拌过不少嘴。
那天陈大妈正在家午休,听见敲门声起身去开,压根没想到会是这么个场面。司大爷一进门就拿手电筒朝陈大妈胳膊上招呼,嘴里骂骂咧咧说她偷了自己东西。
陈大妈费了老大劲才把人推出门外,关上门以为事情就算过去了,谁知道司大爷杵在门外死活不走,拍着门板继续骂。
陈大妈在屋里转了几圈,实在压不住火气,抄起门后的扁担又把门拉开了。司大爷一把攥住扁担另一头往回拽,两人拉扯之间,扁担正好抽在司大爷身上,后来到医院一查,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
司大爷家属带着5万元的赔偿要求把陈大妈告上法庭,陈大妈坚持说自己是正当防卫,理由是对方先动手打人在先。这个说法法院只认了一半。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过一批正当防卫指导性案例,其中赵泉华一案的情节和陈大妈这次的遭遇有几分相似又有本质区别。
赵泉华此前和对方在舞厅因为琐事结怨,此后对方多次上门踢门滋事,赵泉华一直选择避让不回应,直到某天晚上对方直接强行踢开已经上锁的房门闯进屋里,赵泉华这才持械挥击还手,结果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定,赵泉华面对的是持续骚扰后对方破门而入的现实威胁,不法侵害当时正在进行,所以赵泉华的还手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认定构成正当防卫,不用承担责任。
把这个案子摆在陈大妈的事情旁边看,司大爷被推出门那一下,确实算得上自我防卫,可门一关上,侵害其实已经中断了,司大爷再怎么骂人,也伤不到陈大妈的人身安全。
这时候陈大妈本该做的是打110报警,或者联系司大爷家属来把人接走,她偏偏又主动开了门,还带上扁担这种钝器出去理论,这个举动已经不是被动防御,而是主动把冲突升了级。
法院最后认定,陈大妈把人推出去那一下没问题,但重新开门迎战这一步,已经超出了法律认可的防卫边界。不过这事也不能全怪陈大妈一个人,司大爷家属明知道老人脑子不清楚还爱到处乱闯,却没尽到看管责任,才酿出这场祸事。算下来责任各担一半,陈大妈最终被判赔2.4万元。
对比赵泉华那起案子就能看出,同样是邻里纠纷引发的还手,是不是构成正当防卫,关键要看侵害有没有还在持续,以及当时有没有更安全的退路可选。
陈大妈这一步吃亏,吃就吃在司大爷已经被挡在门外的那一刻,她本可以选择等待和报警,却选了最直接的对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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