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周扒皮还黑!贵州贵阳,男子在一家公司干了26年电工,他勤勤恳恳,就指望老了有笔退休金养老。谁知道,等他离职时竟然发现,这二十多年,公司竟然一分社保都没给他交。晚年的保障瞬间没了,男子满肚子委屈,他找公司讨要说法,公司却翻脸不认人,说他不是在编人员,并且已经给了他9.2万补偿金,属于一次性买断,他和公司再无瓜葛,无奈的男子只好向记者求助。
早在1990年,周师傅就进入原七冶企业,也就是如今贵州省建设投资集团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承接的项目,专职做电工,1991年、1996年他先后和企业签订过用工合同,只是年代太过久远,中间有几年他短暂外出单独接活,早年纸质合同没能妥善保存,可这么多年工地各个项目经理都认识他,所有人都能证实他长期在公司项目固定务工。
去年,周师傅因为身体扛不住工地高强度工作,办理离职手续,整理个人材料时,才猛然查到自己二十六年工作记录里,没有任何一条社保缴费记录,那一刻他整个人都慌了,半辈子的辛苦,到老连最基础的养老、医疗保障全都落空。
慌了神的周师傅第一时间找到所属公司,想要一个合理说法,希望企业能按照规定,补缴这二十六年拖欠的社保。可企业给出的答复,直接给周师傅浇了一盆冷水。
公司表示,内部在编职工档案里没有周师傅的名字,认定他不属于正式在编人员,用工主体是合作的贵州鸿业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基建公司不存在直接劳动关系,没有为他缴纳社保的责任。
同时企业拿出离职时签署的和解协议,称当时劳务公司已经一次性支付9.2万元补偿金,协议白纸黑字写明这笔款项包含全部法定补偿,签字收款就代表双方所有纠纷一次性结清,周师傅自愿放弃后续所有维权诉求,公司不用再承担任何责任。
周师傅承认自己确实收下了9.2万元,可他根本不认可企业“一笔勾销”的说法。当初签协议的时候,工作人员只跟他说这笔钱是多年工龄的工资结算、岗位补贴,从头到尾没有一字一句说明这笔钱包含社保补偿,更没有告知他签字之后,就再也不能讨要社保补缴。
周师傅文化程度不高,常年泡在工地,对劳动相关法律、协议条款完全看不懂,只想着离职结清款项,便直接签了字,万万没想到这份看似简单的补偿协议,会成为企业拒绝补缴社保的挡箭牌。
多次沟通协商全都没有结果,企业始终不肯松口,走投无路之下,周师傅只能主动联系媒体记者,希望借助媒体介入,帮自己讨要本该属于劳动者的社保权益。
很多人看到这里都会疑惑,不在编、签了一次性补偿协议,企业就能合法不交社保吗?答案是否定的,依据《社会保险法》和最高法劳动争议相关司法解释,给职工缴纳社保是所有用人单位强制法定义务,不存在“在编才交、不在编免交”的说法,只要劳动者长期受单位管理、固定提供劳动,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不管是直签员工还是劳务派遣用工,用工相关单位都必须参保缴费。
更关键的是,任何书面协议里,约定放弃社保、用现金补偿抵扣社保缴纳义务的条款,本身就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属于无效条款,企业不能拿着这份协议,免除自己二十年不缴社保的违法责任。
这件事最让人寒心的地方在于,企业明明清楚二十六年未缴社保会直接断送工人晚年保障,却不提前告知风险,利用基层务工者不懂法律、不细看协议的短板,用一笔一次性补偿金堵住后续诉求。
9.2万元看着数额不小,分摊到二十六年,平均每年三千多,对比二十六年累计需要缴纳的养老、医疗保险,差距巨大,这笔钱只能短期缓解手头困难,完全替代不了退休后按月发放的养老金,一旦周师傅年纪大失去劳动能力,没有医保、养老金兜底,看病、日常生活都会举步维艰。
如今记者已经实地走访企业、核实双方说法,周师傅也在记者的建议下,开始整理当年工作证明、工资流水、工地同事证言等材料,准备向当地社保稽核部门投诉,申请责令企业补缴多年拖欠的社保,后续如果协商、投诉无果,还能通过劳动仲裁、法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人社部门也明确提示,遇到单位长期不缴社保,劳动者不用害怕,留存考勤、工作记录、用工沟通记录等证据,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或是前往社保局现场投诉,相关部门会依法核查处置,逾期不补缴的企业,不仅要补齐全部社保费用,还要缴纳高额滞纳金。
周师傅的遭遇,也给全国千千万万基层打工人敲响一记警钟。外出务工一定要保管好劳动合同、工资转账记录、工牌、考勤表等所有用工凭证,签署离职补偿、和解类协议时,逐字逐条看清条款,但凡出现“自愿放弃社保权益”“一次性了结所有劳动相关诉求”这类文字,千万不能轻易签字。
最后,期待相关监管部门介入核查,依法保障周师傅本该拥有的社保权益,也希望所有企业都能守住用工底线,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不再让辛苦半生的打工人,到老落得无保障的窘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