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00年乔-史密斯秘密协议事件。
1998年史密斯以远低于市场价的短期合同加盟森林狼,并与球队管理层私下约定三年后通过“伯德条款”签订长期高薪合约。此协议因规避联盟薪资帽被曝光后,森林狼被罚款350万美元并失去五个首轮选秀权,相关责任人受到严厉处罚。
1998年,乔-史密斯与森林狼约定连续3年只签年薪极低的1年短约,目的是帮助球队攒下伯德条款,当时森林狼受限于工资帽无法开出大额合同。第1年175万,第2年217万, 第3年225万美元,以当时的市场价值,史密斯正常可以拿到600万以上的合同。双方约定三年期满后,森林狼会一次性开出7年最高8600万的长约补偿史密斯。
森林狼老板格伦-泰勒、总经理麦克海尔、史密斯及其经纪人私下签署一份书面的秘密协议,未上报联盟。后史密斯的经纪团队发生严重内讧,经纪人米勒想自立门户带走客户,另一位经纪人弗雷舍则起诉米勒。法庭取证时,那份记载秘密协议的书面备忘录被提交给联盟,违规证据彻底查清。
最终,时任总裁斯特恩对森林狼队罚款350万(当时最高罚金标准),剥夺2001–2005年连续5个首轮选秀权(后续申诉归还两个首轮签,实际损失3个首轮签),老板格伦-泰勒、总经理麦克海尔被禁止参与球队运营、观赛1年。加内特在黄金巅峰期缺少首轮签补强。
乔-史密斯和森林狼签订的合同宣告无效,强制成为完全自由球员。后辗转活塞、雄鹿、76人、骑士等队,生涯最高年薪为2006-07赛季的680.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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