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里一家大医院,挂号窗口天天排长队,可总有一些号,正常渠道根本抢不到。韩某就是靠倒卖专家号吃饭的,之前已经因为这事被行政拘留过一次,但他没收手,风头一过又摸回了医院附近。
医院早就留了心眼,通过监控和大数据系统盯着这类人的动向。那天系统一比对,韩某的身影又出现在院区里,值班的保安员杨某接到通知,赶紧朝那个方向走去。
杨某在这家医院干保安好些年了,配合公安和卫健部门盘查可疑人员,是他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医院这么要求,他就得这么做。
韩某眼尖,一瞧见杨某朝自己走来,扭头就跑。他心里清楚自己前脚刚因为这事进过拘留所,这次要是被逮住,麻烦更大。
慌不择路之下,韩某跑起来深一脚浅一脚,接连摔了好几跤,膝盖手掌都蹭破了皮,但他没敢停。
一直跑到医院大门口,被赶上来的杨某拦住了去路。两人身形一挡,韩某又是一个趔趄,重重摔倒在地。
这一下摔得不轻,韩某趴在地上起不来,掏出手机拨了报警电话。后续他被送医检查,落下了伤,前前后后花了不少医药费。
躺在病床上,韩某越想越不甘心,觉得自己是被杨某逼得连摔带伤,这笔账不能就这么算了。
出院后,韩某一纸诉状把医院、杨某所在的保安公司,连同杨某本人一起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加起来三十八万余元。
法庭上争议的焦点很明确,杨某到底是正当履职,还是把人逼伤了担不担责。
法院审理查明,杨某全程没有对韩某动手,没有拉拽也没有推搡,韩某几次摔倒都是自己奔跑失控所致。
而杨某盘查韩某,是根据医院、公安机关和卫健部门的要求进行的留置盘查,履行的是保安员本职工作,这种行为受法律保护。
更关键的一点,韩某本身是在实施倒卖专家号这一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因为逃跑才受的伤,按照法律原则,违法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过程中自己造成的损害,没法要求他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一审驳回了韩某的全部诉讼请求,韩某不服,又上诉到二审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这起案子后来被当作典型案例拿出来讲,法院方面指出,韩某这种诉讼行为带着明显的碰瓷心思,滥用了打官司的权利,白白耗费司法资源,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的诚信、担当是拧着来的。
杨某该干的活踏踏实实干了,法律也没让他白担这份委屈。
信息来源:北京政法网(北京市司法局官方平台)《“号贩子” 逃跑摔伤索赔 38 万,法院驳回全部诉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