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重庆的父亲陈某和天津的一位父亲都试过了——发红包、给零花,想把拖欠的抚养费“抹平”。结果呢?法院两次给出了同样斩钉截铁的答案:不行。2024年8月,重庆的陈某因逾期两年未付抚养费被强制执行两万多元,他的说辞同样引发了广泛讨论。
养孩子付的钱,是法定责任,一码归一码,别掺感情。感情是一码事,法律责任又是另一码事。
去年7月12日,天津北辰区法院的调解室里空气挺凝重。一场拖了好几年的抚养费纠纷,就因为爸爸提出的“用红包抵账”要求,卡在那儿了。
这案子并不复杂。一对夫妻离了婚,孩子跟了妈妈,离婚时白纸黑字写着:男方每月给孩子的抚养费是800块。
他拖欠了许多年,加起来该给的抚养费累积超过了五万块。妈妈一个人扛不住,没办法,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警找到了这位父亲。但他脸上不见干脆配合,反而像有满肚子的委屈。
他掏出手机,把那些红包和转账的流水翻出来给法警看:“你看,这钱,包括爷爷奶奶的份,我过年过节都给孩子发红包、转零钱。”
按他的想法,这些七零八碎的钱凑在一起,早就够填上拖欠的那笔数字了。
从他在离婚调解协议上签名的那天起,每个月800块就不再是“给或不给”的情意问题,而是一个父亲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孩子的饭费、书本费、偶尔头痛脑热看病拿药的钱,都在这儿了。每一分都不能耽搁,它是孩子生活最踏实的那个底儿。
一个单亲妈妈过日子,手头的每一分钱都得精打细算,全花在柴米油盐这些现实开销上。
抚养费不到账,意味着她不仅在日夜里带娃操心,还得在钱的问题上四处发愁,硬扛着越积越多的支出。
所以,听孩子他爸用发的零花钱来折抵抚养费,这位母亲的第一感觉真是又气又无奈:“孩子去学校吃饭读书,不收过年那点拜年红包啊!”她后来谈起这事,声音里的怨气还是那么真实。
你可能觉得这情况是单独的一例,但在隔壁的重庆,几乎一模一样的剧情正在上演。
那里的离异父亲陈某,同样拖欠了两年多、总计两万多元的抚养费。
等他的成年儿子向法院申诉强制执行时,银行账户上的一笔钱依法被直接划走了。他也喊起委屈,称平时零零散散发给儿子的红包,就是抚养费了。
面对这样两位试图“用人情账消减法律义务”的爸爸,多地法院的回应非常明确:必须分开算,不能折抵。
这件事其实指向了一个很多人心里的模糊地带,那就是错误地把私人间临时的、有心的赠与,和法院判决上冷硬确定的基本保障责任混为一谈。
重庆法院在查办陈某案时,认认真真调取了他转账红包的所有银行和微信记录并逐条比对。
从清单上看,这些转账单次金额不大,三五十、一百多是常见,发出的日子也没什么规律,赶上节日或者他自己想起来才会转账。
法官于是很清楚地告诉当事人:这些有着偶然性、体现了一点长辈关怀的小零钱,在法律上算作“赠与”。
这就好比吃饭时候顺便给的一份糖果零食,它有着温度,但在法律上它永远替代不了一日三餐,更根本代替不了那份具有强制性的法定必须承担的义务。
到了2024年8月,法院在完整的转账清单印证下,依法对重庆的陈某实行了抚养费扣款程序。
天津的那位父亲,在法官掰开揉碎地把法律的底线和抚养的道理解释明白以后,也最终放弃了“互抵”的打算,把五万多元拖欠的钱款全部补齐。
说到底,结束婚姻关系只意味着两个成人伴侣关系走到了头。但这绝不等于双方共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可以消失。
在生活中,很多人习惯用情绪拉扯,好像多发了几个有心红包,就折抵了自己抚养义务上本应支付的主要部分。
稳定的抚养费,是保障一个孩子能平稳长大的那碗主食。偶尔的节日小红包,更像是饭桌上增加点喜庆味道的凉菜,虽然挺好,但绝不充饥。
凉菜终究不是正餐,节日里想起才转一点的钱,也不能替代日复一日养大一个孩子背后必须要的长期支持。
无论父母如何各自开始生活,给孩子的爱形式千万种,在最基本的抚养职责上却没有丝毫讨价还价的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