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14国“声张正义”,东南亚为何集体失声?所谓南海仲裁,不过是一场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闹剧!当美澳日等域外国家急不可耐地给“仲裁废纸”背书,东盟邻居们却用沉默投下反对票。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感谢您的支持!
每年的7月12日,都是2016年南海非法仲裁裁决出炉的纪念日,每到这个时间节点,总会有一批国家跳出来炒作所谓的仲裁结果,试图借舆论施压中国。
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14个国家再度发布联合声明,大肆吹捧这份多年前的仲裁裁决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结果,宣称该判决具备最终且绝对的法律约束力,要求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国家严格遵守执行。
但仔细梳理就能发现,这14个发声国家里,绝大多数都和南海争端没有半点实质关联,属于典型的域外国家跨界干涉地区事务。
真正算得上南海当事方的只有菲律宾,日本也只是地理位置相对邻近、和南海存在微弱关联,其余国家均远在欧美、大洋洲,根本无权插手南海领土与海域划界问题。
最能体现这场闹剧荒谬性的,是南海周边东盟十国的集体沉默,东盟内部包含越南、马来西亚、印尼、文莱、菲律宾等多个南海权益声索国,按理说若这份裁决真的合法有效、公允公正。
这些国家必然会积极表态支持,但事实恰恰相反,东盟自始至终从未正式承认过该仲裁结果。
早在2016年裁决刚刚公布时,东盟召开外长会议,所有想要在会议公报中提及、认可这份仲裁裁决的提议,全部被成员国否决,其中柬埔寨公开表态反对,老挝保持中立且实际立场倾向中国,泰国发布的相关声明也刻意避开仲裁、判决等核心字眼。
十余年来,东盟始终无法就认可该仲裁裁决达成内部共识,各国心里都十分清楚,这份裁决是烫手的政治筹码,公开支持就会严重损害与中国的双边关系,公然反对又会得罪美国等西方国家,保持沉默是最稳妥、最理性的选择。
即便部分东盟国家偶尔会援引裁决主张自身海洋权益,也始终不敢公开要求中国接受这一非法结果。
很多不了解真相的民众,很容易被西方舆论误导,误以为2016年的南海仲裁是正规国际法庭做出的公正判决,但实际上,这场仲裁从仲裁庭组建之初就充满了不公与偏袒,完全不具备正规司法机构的资质。
这个所谓的南海仲裁庭,根本不属于联合国司法体系,和权威的联合国国际法院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既不具备常态化办公机制,也没有合法的司法管辖权限;
只是菲律宾单方面为了挑起争端、刻意搭建的临时机构,属于典型的“因案而设、案结即散”,案件审理结束后这个仲裁庭就直接解散了,毫无司法延续性和公信力。
大家熟知的海牙常设仲裁法院,全程仅仅为这场仲裁提供了办公场地和基础的秘书后勤服务,并未参与审理、裁定等核心司法流程,根本不能为裁决的合法性背书。
更离谱的是仲裁人员的选拔和配置,完全违背了全球通用的司法公正原则。本次仲裁的五名仲裁员中,仅有一名由菲律宾自行指定,其余四名核心仲裁人员,全部由时任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的日本人柳井俊二一人敲定。
值得一提的是,柳井俊二不仅手握仲裁员选拔大权,还担任日本当时首相安倍晋三私人安保咨询机构的会长,和日本政界深度绑定;
而中日两国长期存在钓鱼岛领土争端,本身就是南海争端的利益关联方,由这样一位带有明显对立立场的人主导仲裁团队组建,公正性早已荡然无存。
不仅如此,五名仲裁员均来自欧洲或是长期旅居欧洲,没有一名亚洲籍仲裁员,完全不了解南海地缘历史、海域现状和区域实际情况;
且整场仲裁的所有经费、仲裁员薪酬,全部由菲律宾单方面承担,形成了原告挑场地、原告付酬劳、利益对立方定裁判的荒唐格局,这样的审判配置,在全球任何一个正规司法体系中都不可能被认可。
抛开人员和机构的乱象不谈,这场仲裁在审理程序和法理依据上,存在根本性、颠覆性的违法问题,从法律层面就能直接判定裁决完全无效。
根据国际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明确规定,领土主权争议问题,本身就不在该公约的管辖和调整范围之内,根本不能依据此公约进行仲裁裁定。
除此之外,中国早在2006年就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相关规定,正式对外发表声明,明确将海洋划界、历史性海域所有权等相关争端,排除在强制仲裁程序之外,这是中国作为公约缔约国合法享有的权利,具备完整的国际法效力。
而菲律宾刻意回避核心的领土主权争议,将中菲南海争端强行包装为普通的公约适用解释问题,单方面启动仲裁程序,完全无视中国的合法声明和国际法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