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汇 洞见丨让我先由手上的物品说起。我用来书写读者眼前这些文字的笔记本电脑,是在狄克森电器(Dixons)的机场分店买的。购买这台电脑的决定,不能怪任何人或任何事物,甚至也不能怪伯格所称的宣传广告;要怪,只能怪我自己。有些店用设计来诱惑顾客,有些则任由顾客自己做购买的决定。迪奥(Dior)和普拉达(Prada)礼聘普利兹克建筑奖的得主,兴建宛如大歌剧院的宏伟商店,让顾客意乱情迷,身陷消费主义的极乐。狄克森电器可不然。位于伦敦希思罗机场的狄克森分店,就是一间普普通通的平价电器行,全无零售业的精心布置,并没有向顾客传达遮遮掩掩或直截了当的诱惑。我也想不起狄克森有打什么广告想拉我进它的大门,虽然它店内商品的所属厂商还是有做宣传。在机场,没有空间或时间诱惑催眠,这里的交易原始而朴素,没有橱窗展示,没有身穿尼赫鲁装、耳戴电子器材、毕恭毕敬的男人为你开门。你买的商品没有一层层的保护纸包装,商店也没有簇新的钞票找钱给你。只有堆积如山的商品压迫你的感官,以不很便宜的价格让你心神涣散。在一拨拨经济舱旅客进进出出,赶赴早上七点前往德国杜塞尔多夫的班机之际,有些旅客会在店里浏览数码相机和手机,更多的人会拿起变压器。偶尔有人会掏出信用卡结账,满心紧张地按下密码,生怕拖久了时间会错过飞机。表面上,这里的消费是最基本的交易,剥除了种种繁文缛节,回归最基本的元素,但其实,即使在机场,购买这件事依旧不是简单理性的决定。那台笔记本电脑就像没化妆便登台的演员,没有帷幕或脚灯的烘托,最后全凭自己的本事,说服我非得拥有它不可。这次的购买是基于一系列的诱惑和操弄,全部发生在我的脑海中,而非在任何实际的空间里上演。要了解这台电脑如何让我因渴望它而掏出荷包付账,就得了解我自己的想法,或许再加上设计在现代世界中扮演的一种角色。当时我心中完全没想到:这是八年之内,我拥有的第五台电脑。走到收银台时,我心里还不明白,其实我等于已经把旧电脑送到了拉哥斯的电子旧货市场,人们不要的硬盘都在那里等着大卸八块、活摘器官。只是,我那台方才宣告死亡的笔记本电脑,并非阳寿已尽的新石器时代的晶体管老古董。不过在 2004 年初,它还风光辉煌,是最炙手可热、最聪明先进的科技产品,让我梦寐以求。那是被浓缩为美学精华的电脑,大小恰好容下正常尺寸的键盘,宽与高的比例独特而精简。它的外壳和按键全是白色,上盖的钩扣不时闪烁,显示它守护着杰出的电子脑,即使在你不直接和电子脑接触的时候。把机器翻转过来,你就会看到它腹部那青柠色的闪光轨迹,告诉你究竟它的锂电池还剩多少电力。这不过是另一个以实用为借口的装饰,却正中我渴望拥有它的要害。苹果电脑的设计师非常聪明,知道要让你头一次启动电脑的动作就像找到开关一样容易。他们在精简产品的视觉外观上,也同样有高超的技巧。2003 年,我在纽约的苹果电脑门市店买下第一部笔记本电脑,本以为这辈子会和它白头偕老,这将是我对未来的投资,一个对我深具意义的财产,会和我相守一生。我很清楚它是成千上万大批制造的产品之一,但不知怎的,它却对我自有意义,就像定制的西装一样独具魅力。没想到,这只是苹果公司的变革之一:将电脑从科技设备转为非耐久商品。苹果公司认为,在比尔· 盖茨软件和中国硬件所主宰的世界中,求生之道就是要用设计为诱饵,让苹果产品比竞争对手的产品更叫人梦寐以求。苹果知道它出售的产品数量可能会比较少,但可以索取更高的价格。这就牵涉到持续的吸引力。苹果必须让大部分的顾客渴望新的产品,每隔两年就丢弃旧货。我竟然这么快就抛弃了不久前如此期待的东西,要是以前,大家一定会觉得这是无法想象的浪费行为,但这正是 20 世纪 30 年代美国营销先驱的梦想,他们决心要说服全世界拼命消费,摆脱经济大萧条。广告大师卡尔金创造了“消费者工程”(consumer engineering)一词,在1932 年出版的《消费者工程:繁荣的新技巧》一书中,他说:“商品有两种,一种是我们使用的,比如汽车、安全刮胡刀;另一种则是我们把它们用光的,比如牙膏或苏打饼干。消费者工程必须做的就是,让我们现在仅仅使用的东西被用光。”就在举世开始了解大自然的资源有限之际,苹果公司办到了这点。苹果让持续不断的消费循环有了一层时尚的外衣。讽刺的是,为它背书的,是穿着黑牛仔裤、黑运动衫的时髦分子,而不是西装革履的企业人士。在我这台全白苹果之前那一代的苹果,有半透明、柑橘色果冻状的外壳,这种特色让设计师乔纳森· 伊夫成了信息时代的哈利· 厄尔。厄尔于20世纪50年代在底特律设计汽车,每一季的尾翼都做得比前一季更高,是铬金属的创意大师;而出生于英国的伊夫则是PC塑料的创意大师,他和史蒂夫· 乔布斯一样成了苹果的灵魂人物。我买新的笔记本电脑是出于一时冲动,但仔细推敲起来,又不尽然。我知道我想要(虽然还不能说是需要)一台新电脑,因为白色那台虽然才用了两年,显示屏却已经失灵一次。光是修理,就花了惊人的六周时间,因为苹果要把它送到阿姆斯特丹更换新主板。要是再发生同样的情况,我就得再花新电脑六成的价钱来修理,而且送回来的东西和苹果目录中最新型的机种根本无法相比。我还记得我曾被迫连续换了两次键盘,因为在几周之内,字母键就磨损了,使得这机器比我当初买的时候更“极简”。所以我本来就已经准备要打开荷包了。在希思罗机场有两款苹果机型可选择,一款是全白的,就像我上次买的那一台,另一款则是暗淡的黑色。黑色机型的规格标准较高,因此较为昂贵,但我对它一见钟情,一眼就知道非买它不可。黑色的机种看来时髦、专业,又沉着。在我当年买上一台的时候,纯粹派的白色看来同样诱人,但如今比较起来,黑色的 MacBook 是如此沉静、高贵又简洁利落。它的按键是带着弧角的方形,嵌在优雅的托盘上,与机体的其他部分分隔,就像一块精雕细琢、温润出奇的黑色大理石,而非装在一盒电子组件上的盖子。多年来,许多具有设计意识的制造商,都用黑色来表示认真严肃,但黑色对苹果而言,却是崭新的颜色。武器都用黑色并非巧合:它是剥除了销售考虑的设计展现。黑色是非颜色,用在要求精准的科学器具上,而非用来吸引顾客的时尚。没有颜色,意味着你尊重潜在顾客,以严肃的态度来对待他们,而不是用华而不实的东西来诱惑他们。当然,这其实正是最有效的诱惑。到头来,黑色也成了空虚的信号,一个缺乏本体的信号。
开心消消乐跨年有哪些仪式感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