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麻手术后一小时,女子指认医生猥亵。女子因急性阑尾炎突发腹痛入院就诊,手术后报案称被医生吮吸胸部,经鉴定,女子身体上残留DNA信息与男医生一致,层层维权取证完备,医生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捕,但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其无罪,检察院不服抗诉,二审会如何判决?
2017年11月下旬,柳州的莫女士突发急性阑尾炎,连续两日腹部阵痛难忍。
疼痛持续加重后,她在男友陪同下前往当地医院就诊,确诊需要紧急微创手术。
术前各项体检流程顺利完成,院方敲定全麻腹腔镜手术,安排好当日医护排班。
当天傍晚手术正式开展,全程四十余分钟,病灶切除干净,手术流程整体顺利。
主刀医师完成全部操作、确认患者体征稳定后,带领手术团队全员离场。
术后麻醉复苏的关键空档期,手术室仅留下当值麻醉师蓝英平单独值守。
全麻药物逐步代谢的过程中,莫女士的意识缓慢恢复,躯体却完全无法动弹。
肌肉无力、无法发声的状态下,她清晰感知到自身隐私部位遭遇不当触碰。
胸部出现明显异样触感与附着物,全程无任何对应的正规诊疗操作流程。
直至被工作人员整理衣物、推送回普通病房,她的身体力量才慢慢恢复常态。
回到病房后,莫女士第一时间察觉胸前残留异常痕迹,触感黏稠突兀。
短暂平复情绪后,她向陪同的男友如实讲述了手术室独处时段的异常遭遇。
不同于多数人的慌乱隐忍,莫女士第一时间确定思路,先对接医院核实在岗记录。
两人前往护士站与科室办公室,逐层核对傍晚医护交接班的详细台账信息。
通过在岗记录精准确认,事发密闭时段,手术室仅有蓝英平一人近距离接触患者。
科室初期以手术流程合规为由,拒绝核实异常情况,未给出合理答复。
面对院方的消极应对,莫女士没有放弃,主动前往医患办提交书面情况报备。
她详细登记事发时段、场地细节与身体异常,申请院内专项调查核实。
院内内部问询中,涉事麻醉师全程否认存在任何超出诊疗范围的肢体接触。
多次院内沟通均无实质进展,莫女士果断选择报警,借助司法渠道固定证据。
报案当晚七点半左右,警方到场取证,规范提取莫女士胸部残留附着物。
后续司法鉴定结果精准明确,送检痕迹的十五组基因点位,与蓝英平完全匹配。
该份物证直接锁定两人存在近距离非常规接触,是案件最核心的客观依据。
警方结合台账记录、当事人陈述、司法鉴定结果,依法对蓝英平立案刑拘。
在此后近两年的时间里,莫女士持续配合各类取证、笔录、材料补充工作。
她频繁往返医院、派出所、检察院,始终保持理性态度,依规推进维权流程。
2019年该案进入一审审理阶段,法院认可司法鉴定结果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但法庭审理认为,单一DNA痕迹无法完全排除正规医疗操作遗留的可能性。
术后拆除心电电极、胸部体征按压检查,都有可能留下同类生物痕迹。
按照刑事诉讼疑罪从无的核心原则,现有证据无法形成闭环定罪链条。
一审法院最终作出判决,认定蓝英平强制猥亵罪名不成立,当庭宣判无罪。
检察机关认可当事人的维权真实性,认定一审认定存在疏漏,依法提起抗诉。
二审法院不开庭审理后,复核全部卷宗证据,最终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终审结果落地后,涉事医院正视监管漏洞,启动内部管理制度全面整改。
院方新增术后复苏双人值守制度,杜绝医护与患者单独密闭相处的情况。
同时完善手术室监控布设,补齐以往存在的拍摄盲区,细化诊疗留痕标准。
此案过后,当地多家医疗机构同步加强医德师风培训,规范私密诊疗流程。
时至今日,案件司法流程彻底终结,无任何再审、抗诉的后续法律渠道。
蓝英平的无罪判决正式生效,所有强制措施解除,回归医院麻醉岗位工作。
莫女士早已完成身体康复,回归正常生活与工作,彻底脱离过往纠纷。
近两年的维权经历给她留下轻微心理阴影,但心态早已趋于平和释然。
她依旧认可自己当初勇敢维权的选择,并未因结果遗憾而自我否定。
而医院常态化的流程整改与医德监管,也成为这场争议留下的正向价值。
信息来源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桂02刑终348号刑事裁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