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下班拒绝应酬被辞退你怎么看?
重庆女子小刘入职没几天,就因拒绝下班后宴请客户被公司以“不服从工作安排”辞退,连半月工资都没给,这事儿真让人无语。
从法律讲,下班时间、工作场所以外的应酬不属于工作职责,公司这么做涉嫌违法。企业辞退员工得有正当理由,“拒绝下班后应酬”显然不算。而且以签字作为结算工资条件,妥妥侵犯员工利益。
从现实看,很多企业管理者把下班后要求员工干活当成理所当然,“酒桌文化”也一直遭人诟病。小刘的遭遇很有代表性,希望监管部门介入后,能给她一个公道,也给那些不懂尊重员工的企业一个教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