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街村的外来务工者被剥削了吗?
回答是否定的,亦即南街村不存在对外来务工者的剥削问题!这是因为:
马克思语境下的剥削是,生产资料私人所有,资本家无偿占雇佣工人剩余价值。也是说剥削特指私人资本家占有剩余价值。而南街村的全部土地、企业资产、生产资料归南街村村民集体所有,并非是私人资本,不能等同于资本主义的剥削!
再者,除南街村企业的集体性质外,与务工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提供食宿保障,生产条件、薪酬标准符合劳动法。且务工属于双向自愿,不存在强迫、强制,克扣工资等压榨行为。所以,从法律角度也够不上剥削。
据说南街村对于相同岗位外来务工者的工资,要比本村村民高20一30%,但村民加上分红和丰厚的集体福利,待遇又远超外来务工者,有人就认为是剥削了外来务工者。这显然是不对的。因为这些企业,南街村集体是摊了“本钱”的,如土地、厂房、设备、前期投入,以及声誉、商誉、管理等无形资产。因之,南街村村民高出外来务工者的这部分待遇,就可视作其“本钱”产生的价值或收益。
当然,南街村对外来务工者没有剥削,并不等于说对外来务工者完全公平。这是需要探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