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的李旭攥着抢劫得来的五十万现金,当天就跑到手机店,买了台两千多块的摩托罗拉手机,那时候这手机在年轻人里可是稀罕货。晚上他又喊上一帮朋友去卡拉 OK 唱歌喝酒,全程大手大脚花钱,在他心里,抢五十万不过是小事,顶多坐几年牢,出来照样能潇洒,可他怎么也没想到,这条命都要搭进去。
李旭当时刚从金融职专毕业,在当地一家储蓄所实习,每天看着进出的大额现金,心里渐渐起了贪念。他总觉得打工赚钱太慢,看着身边有人出手阔绰,心里满是羡慕,慢慢就动了歪心思。有人会问,他一个刚毕业的学生,哪来的胆子抢储蓄所?其实他早就摸清了储蓄所的下班时间和现金存放位置,还提前准备了作案工具,就等着找机会下手。
2001年6月的一天,李旭瞅准储蓄所工作人员下班前的空档,持刀闯入,威胁工作人员交出保险柜里的现金,顺利抢走了五十万巨款。得手后他没有丝毫慌乱,反而觉得自己计划周密,没人能抓到他。拿着钱的那一刻,他满脑子都是怎么挥霍,完全没考虑过抢劫背后的法律后果,也没想过被抢的储蓄所和工作人员会受到怎样的影响。
拿到钱后的几天里,李旭挥霍无度,除了买手机、请朋友吃喝玩乐,还买了不少名牌衣物和饰品,走到哪都摆着阔气的样子。他的朋友里有人劝他收敛点,说抢钱是大事,可他根本听不进去,还笑着说就算被抓,几年就出来了,到时候再想办法赚钱就行。那时候的他,完全被金钱冲昏了头脑,对法律的敬畏心一点都没有。
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李旭的高调挥霍很快引起了警方的注意,警方根据监控和群众举报,没几天就将他抓捕归案。被抓的时候,李旭还一脸无所谓,甚至跟民警说,自己愿意把钱还回去,判个几年就行。他始终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的红线,而且情节极其恶劣。
法院开庭审理时,法官当庭宣读了相关法律条文,明确抢劫金融机构属于重罪,五十万涉案金额已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再加上李旭作案后大肆挥霍,没有任何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极大。听到这些的时候,李旭脸上的无所谓终于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慌乱和恐惧。他当庭提出上诉,说自己不懂法,只是一时糊涂,希望能从轻处罚。
可法律的底线不容触碰,上诉最终被驳回,法院维持原判,判处李旭死刑。直到这时,李旭才彻底崩溃,他哭着说自己后悔了,不该一时贪念走上这条路,可一切都晚了。2002年1月,李旭被依法执行死刑,年仅19岁的他,人生永远停在了这一年。
其实回看这件事,李旭的悲剧完全是自己造成的。他被贪念蒙蔽了双眼,无视法律的威严,以为抢劫是快速赚钱的捷径,却不知道这条捷径通往的是万丈深渊。19岁本该是青春正好、努力打拼的年纪,他却因为一时糊涂,亲手葬送了自己的一生,这也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
(信源:枪杀青岛女会计抢劫50万 两歹徒被依法判处死刑_手机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