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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湖南长沙,6岁小女孩在小区游泳馆上课,仅3分钟就淹死了。孩子妈妈发帖:

“痛心!”湖南长沙,6岁小女孩在小区游泳馆上课,仅3分钟就淹死了。孩子妈妈发帖:是教练让孩子父亲去换泳衣,才离开片刻,回来就发现孩子漂浮在水面,最终抢救无效离世。游泳馆说法却和家属完全相反,双方各执一词、说法矛盾,这场悲剧的真正责任到底该谁承担?


出事当天下午,女孩跟着父亲来到小区一游泳馆上课,报的是一对二小班教学,当天泳池里除了这名女童,还有另外一名同龄孩子一同学习。

整个上课过程中,孩子父亲一直守在泳池边上,全程陪同。

按照家属这边的说法,课程快要结束时,现场授课的教练主动开口,让这位父亲去更衣室更换泳衣,还说换完之后可以下水陪着孩子练习。

父亲想着只是短暂离开几分钟,不会出什么问题,就动身前往场馆入口处的更衣室。

从父亲离开泳池,到他换好衣服折返回来,前后只隔了三分钟左右。

等他回到池边,视线扫过整片水域,却看不到女儿的身影,慌乱搜寻一阵之后,才发现孩子已经漂浮在水面上,整个人失去了意识。

父亲立刻冲进水里把孩子抱上岸,现场一名旁观的家长和游泳馆负责人第一时间上前做心肺复苏,同时拨打急救电话,救护车赶到后马上把孩子送进医院救治,但最终还是没能挽回孩子的生命。

这件事曝出后,当地负责体育行业监管的工作人员出面回应,给出的现场经过和家属描述存在明显分歧。

工作人员表示,教练并没有主动安排、要求孩子父亲去换衣服,只是告知对方孩子可以留在水里自由玩耍,是孩子父亲自己决定前往更衣室,并非听从教练安排离场。

两种说辞各执一词,当下没有直接证据能判断哪种说法属实,更让人棘手的是,泳池内部用于记录现场画面的监控设备出现故障,完整的事发画面完全缺失。

警方只能调取游泳馆外部、小区物业以及旁边健身房的监控片段,拼凑出大致的时间线。

从外部监控能看到,父亲离开的短短几分钟里,女孩独自游到泳池中间,头部多次沉入水中又短暂浮起,多次出现溺水挣扎的征兆,距离女孩仅有一米左右的教练,还有场馆配备的救生员,全程都没能及时发现异常,错失了最佳救援时机。

事故发生当天,涉事游泳馆就被相关部门责令关停,场馆负责人、当班授课教练、现场救生员全部前往派出所配合询问、制作笔录。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泳池内部监控失效,场馆没法拿出完整画面证明自己尽到巡查、看护义务,直接属于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6岁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玩水溺水风险极高,父亲是法定第一监护人,全程近距离看护是硬性责任。

即便双方对“是谁让父亲去换衣服”说法不一样,父亲主动离开孩子身边三分钟,属于监护疏忽。

最终定责时,法院会判定家长自行承担部分过错责任,相应减轻游泳馆的赔偿比例。

据了解,属地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在全程跟进整件事的处理流程,持续和家属沟通对接。

当地相关部门迅速组建专项调查组,专门梳理事故全过程,厘清家长监护、场馆安全管理、教练看护三方各自存在的问题。

眼下所有调查工作还在推进,最终的责任划分、处理结果都还没有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