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梵体育网

当小三的代价!五年两次流产,分手后还被原配要求偿还36万!湖北洪湖,一女子在二婚

当小三的代价!五年两次流产,分手后还被原配要求偿还36万!湖北洪湖,一女子在二婚期间被一国企男子追,女子心动了,和二婚丈夫离婚,与该男子在一起。尽管后来女子发现男朋友有家庭,还是没分手,且在5年期间两次怀孕,都被男友安排手术。女子看透了男友不会给自己名分,便与他闹掰。男友则狠心说,虽然流产手术上他以丈夫名义签字,但孩子是不是他的还不一定呢!

李女士有过两段失败的婚姻。在与第二任丈夫感情破裂,还没离婚的时候。她通过朋友认识了男子朱某。

认识没多久,朱某便对她展开了激烈的追求。朱某比他大8岁,为人体贴,做事周到。

因为自己有两次失败的感情经历,所以她对感情问题比较慎重,而且还要考虑到自己孩子的想法,所以她没有立即答应朱某的追求。

朱某自己介绍他是一国企员工,也是离异,自己也经历过感情创伤,所以愿意等她。

朱某称自己是以结婚为目的与她谈恋爱,还经常带她见朋友,在此相处期间,他觉得朱某人脉广,在很多圈子都吃得开,做事还得体。

她也被周某吸引了,所以她和丈夫协议离婚,然后答应了和朱某,确定恋爱关系并同居。

确定恋爱关系后,朱某依然对她非常好,会带她和孩子去旅游,还会主动买菜做饭,邻居们都夸他好福气。

他们和其他人谈恋爱一样,朱某也带他见了自己的朋友,自己也带朱某回家见过父母。

朱某在朋友面前也不吝啬对她的爱,朋友们也管她叫嫂子,她在外面也从不折朱某的面子,朱某经常会不定期的给她转钱,开始是一两千,后来是四五千,跟普通情侣没什么两样。

后来,她发现了朱某其实有家庭,但朱某一直骗她说和妻子没感情。会离婚,然后娶她。

5年了,朱某一直没有兑现承诺,而且在这5年间她曾两次怀孕,每次都被朱某逼着去手术。

后期他们也有很多次争吵,手术的流程都是正常做的,每次都是朱某以丈夫的名义签的字。

第二次手术后,李女士看透了朱某根本不会和她结婚,于是她要求朱某赔偿自己10万元,之后,双方就不再互相纠缠。

后来他们俩又复合了,复合之后也多次发生冲突,朱某曾因打过她而被行政拘留,而李女士也因扰乱秩序被行政拘留,又过两年后,他们两人决定彻底不再往来。

但故事到此并没有结束,又过了一年,朱某妻子发现了他们的事儿。以侵害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起诉要求李女士退还36.5万元。因为婚外情违背公序良俗,所以李女士败诉了。

而这时候的朱某称,自己只是犯了所有男人都会犯的错,虽然李女士人流手术的字是她签的,但孩子也不一定是他的。

李女士觉得朱某非常没良心,他向朱某的主管部门举报朱某生活作风问题,朱某因生活作风问题,已被停薪停职6个月。此外,朱某还有其他一系列的违规操作问题,也会被一一查实。

目前,李女士还想起诉朱某重婚罪,并追讨他偿还自己在交往期间花费的135万生活支出。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婚外不正当关系为前提的转账赠与,是违背婚姻公序良俗的,自始至终都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李女士收到的所有转账,因为自始至终赠与无效,所以必须全额返还朱某妻子。

终究李女士搭了青春,伤了身体,最后还是一无所获。前两段感情,她起码还有一个体面的身份,这一次她始终是见不得光的。

在这里我们首先要谴责像朱某这样的人,有家室,还在外面招摇撞骗,欺骗其他女人的感情。

但李女士本身也是有责任的,她在发现人家有家室后,还愿意继续交往。就是破坏人家家庭,他们的感情就是违背公序良俗。所以承受这些不好的结果也是她咎由自取。

大家对此怎么看?评论区一起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