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法落地仅15天,美国民主、共和两党便罕见联手,公开为分裂势力站台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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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法实施不到半个月,美国民主共和两党突然站到了一起,7月14日,民主党参议员亚当·希夫和共和党参议员约翰·柯蒂斯,共同推出所谓制止跨国镇压法案,矛头直接指向中国和伊朗等国。
这项法案提出,要在美国联邦法律中首次明确所谓跨国镇压的定义,只要外国政府人员或其代理人,被认定在美国境内骚扰,胁迫,恐吓或者威胁他人,就可能在原有刑期上额外增加最高10年监禁。
除此之外,涉案人员还可能面临最高10万美元的额外罚款,美国司法部门也将建立更加集中的案件管理机制,从调查,起诉到判刑形成一整套体系,表面上看是在保护美国居民,实际上出台时间非常敏感。
因为就在7月1日,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施行,其中第63条明确规定,境外组织和个人针对中国实施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可以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美国参议院工作人员并没有掩饰两者之间的联系,他们向媒体承认,中国这项新法正是推动美国两党提出法案的直接因素,换句话说,中国刚刚补上反分裂斗争中的涉外法律工具,美国就立刻着手修建一道保护墙。
美国和欧盟此前已经连续对中国新法进行指责,把依法追究境外分裂活动责任,包装成所谓跨国镇压,但中国有关部门已经明确表示,相关条款针对的是违法活动,不会影响正常人员交往,学术讨论和经贸合作。
世界上很多国家的法律都有域外适用安排,恐怖活动,洗钱,网络犯罪,逃税和危害国家安全等行为,即使发生在境外,也可能被有关国家依法追责,美国自身更是域外管辖使用最频繁的国家之一。
美国经常凭借美元结算,金融系统和国内法律,对外国企业和个人实施长臂管辖,一家公司即使没有在美国经营,只要交易经过美元体系,就可能遭到巨额罚款,甚至面临资产冻结和人员逮捕。
但当中国依法维护国家统一,打击境外民族分裂活动时,美国却突然把域外管辖描绘成洪水猛兽,这种逻辑说到底就是,美国的法律可以伸向全世界,中国的法律却只能停留在国境线以内。
美国推出这项法案,还有一个重要背景,近年来美国司法部门不断炒作所谓海外警察站案件,并把部分华人社团,侨团活动和社区服务机构,纳入外国代理人和跨国镇压调查范围。
今年5月,纽约华人卢建旺被陪审团裁定非法外国代理人和妨碍司法罪名成立,但案件本身仍存在明显争议,检方声称涉事场所受到中国方面指挥,辩方则表示,这里主要帮助华人更新驾照和办理相关服务。
卢建旺的律师还指出,这不是间谍案,也不涉及情报搜集,检方却把普通行政服务包装成国际间谍故事,案件目前尚未正式宣判,律师已经表示将继续上诉,最终法律结果仍有待观察。
类似案件带来的真正影响,是让美国华人社团承受越来越大的政治压力,正常的文化交流,家乡联谊和便民服务,都可能被贴上外国代理人的标签,许多机构为了避免麻烦,只能减少活动或者主动切断联系。
与此同时,一些长期从事分裂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却可能借助美国这项法案获得新的政治保护,只要把中国依法追责描述成骚扰和恐吓,就有机会推动美国司法部门介入,把破坏中国统一包装成所谓言论自由。
美国两党这次联手,表面是在保护本国安全,实际却带有明显的地缘政治色彩,因为提案人已经公开承认,中国新法是重要推动因素,这说明美国关心的不只是美国境内有没有违法行为,更在意中国有没有能力依法反制境外分裂活动。
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中国核心利益,任何国家都没有资格要求中国放弃依法反分裂的权利,美国可以制定自己的法律,也可以管理本国事务,但不能把本国法律变成境外分裂势力的保护伞,更不能一边滥用长臂管辖,一边指责别人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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