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男子入赘到女子家,婚后生育了 3 个孩子。后男子外出打工挣钱养家,女子却趁此机会带不同男子回家。为此,男子与女子大吵了一架。女子写下了保证书,要与这些男人断绝来往。然而等男子出去打工后,女子仍和之前一样。男子不能再容忍,决定与女子离婚,要求获得三个孩子的抚养权。女子却说入赘女婿没资格谈条件。不过,这事最终结果如何,得等法庭的判决。相信法庭能公平公正的判决。
这件事中的这名女子,真是个坏女人。她行为失德且毫无家庭责任感,婚姻存续期间丈夫在外辛苦打工扛起全家生计,她却屡次带异性回家,践踏夫妻忠诚底线。丈夫争执后她写下保证书承诺断联,转头依旧我行我素,毫无悔改之心,完全无视丈夫付出与婚姻契约。更荒唐的是她拿入赘身份贬低丈夫,认为对方没资格争取孩子抚养权,既不懂婚姻平等,也漠视作为母亲对子女的责任。不忠、失信、观念狭隘三重过错叠加,既伤害丈夫感情,也会给三个孩子带来巨大心理伤害,抚养权归属自有法律公正评判,她的所作所为理应受到道德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