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被驳回?90%是理由写偏了!
大量再审申请遭驳回,并非案件本身无道理,而是当事人撰写申请书时存在思路误区,错误将再审等同于复述一、二审全部案情,通篇抒发委屈却未抓住法定审查要点。
文章给出四大核心写作要点,逐条写入再审申请书后,审查法官必须逐项作出回应:
1. 持有足以推翻原判的关键新证据,但原审全程未提及、未组织质证,法院行为违反证据裁判原则;
2. 原审裁判刻意省略、遗漏对己方有利的基础事实,属于遗漏案件基本事实;
3. 原被告之间存在无法调和的重大争议焦点,法官未审理、未组织辩论,构成审理程序违法;
4. 对方提交的证据明显欠缺证明力,原审却强行采信,属于证明标准适用错误。
文章核心提醒:再审文书需紧扣以上四类法定硬伤展开论述,摒弃单纯复述案情、情绪化控诉的写法,才能提高再审立案审查通过率。法律再审 再审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