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吉林高院门口,一个拄着双拐、头发花白的男人被搀了出来,对着镜头老泪纵横:“我只想过普通人的生活。”
可23年前,他还是个27岁的小老板,开着红火的狗肉馆,连杀鸡都不敢。
就是这样一个老实人,被认定是奸杀19岁少女的凶手。四次判死缓,五次上诉,关了整整23年。
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
1995年秋天,永吉县一条水沟里发现少女尸体。警方很快锁定金哲宏,理由是三个摩的司机说见过他骑车带人。
可全村人都懵了——他连只鸡都不敢杀,跟受害者根本不认识。
更离谱的是,金哲宏后来回忆,在派出所被绑起来,用锯子锯肩膀,没打麻药。他扛不住,只能签字。
那份“认罪书”,是逼出来的。
案子在吉林市中院和吉林省高院之间来回拉锯。法院自己都觉得证据不足,可就是不敢判无罪,一直“留有余地”,判死缓。
金哲宏在狱里被打残了腿,母亲去世、妻子改嫁、儿子长大却不认他。
2018年,时代变了。检察官坚持“疑罪从无”,当年那些证人也翻供了,承认做了假证。
他终于无罪释放。
国家赔了468万,创纪录。
可金哲宏说:“要这么多钱有什么用?家早就没了。”
真凶至今没抓到。当年做伪证的三个人,一个都没追究。
你们觉得,这468万能买回23年的人生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