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冤狱,3596天,国家赔偿221万。
DNA明明排除了叔侄俩,现场没指纹没脚印没目击者,可“神探”聂海芬硬是凭两份前后矛盾的口供,把案子办成了“铁案”。
更让人后背发凉的是,2005年真凶落网,DNA完全匹配,聂海芬同时负责两案,却压住线索不并案。翻案窗口,硬生生被拖了八年。
等真相大白,张辉、张高平从监狱走出来,整个人生都塌了。
那聂海芬呢?她曾被誉为“破案零失误”的标杆,靠这个案子拿了全国三八红旗手,上了央视专题片。最后处分是——行政记大过,调离岗位。
一个“记大过”,换两个家庭十一年的人生。
我理解“依法办事”的边界,也明白“主观故意”难认定。但握有剥夺公民自由权力的司法者,犯错成本居然这么低,这合理吗?
好在,这个案子没白发生。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落地了,“疑罪从无”成了审判准则,错案终身责任制建立了。从“迷信神探”到“依靠制度”,法治真的在往前走。
只是,每次看到有人问“聂海芬后来怎么样了”,我心里都咯噔一下。
你们觉得,对于这种系统性的错案,追责到哪一步才算“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