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隔肚皮!福建厦门,一个女子和男友恋爱还不到10天,就给对方转过去127000多块钱。男友说得天花乱坠,拿着钱去给她买车。结果车连个轱辘都没见着,钱也要不回来了。男子还大言不惭地说,女友转的这些钱是送给他的,法律上叫赠与,不用还。女子直接把男友告上法庭,这笔巨款到底是赠与还是代购款?法院最后的判决让男子彻底傻了眼。
红星新闻,7月18日报道了这则案例。
俩人2023年5月才认识,朋友牵的线,见第一面就觉得挺对眼,聊了没几天就火速确定了关系。
刚在一起那会,男子对她那是真的好,嘴也甜,会疼人,每天消息不断,把她哄得团团转。
女子那阵子刚好没上班,手里攒了点钱。
闲聊时就念叨了一嘴,说想弄辆车开开,出门办个事也方便。
说真的,她就是随口那么一感慨,可这话落到男的耳朵里,立马就变了味。
男子一下子就精神了,说自己有门路,认识好几个车行的哥们,能拿到内部价,比她自己跑去4S店谈便宜的不是一星半点。
他让女的别操心了,把钱转过来,他全权代办,保证给她整得明明白白。
女子一听,觉得这男友真靠谱,啥事都替自己想在前头。
热恋里的人,脑子容易发懵,她当时就觉得,人都在一起了,以后肯定是要奔着结婚去的,钱放谁兜里不是放。
所以男子开口要钱,她眼皮都没眨一下,连着转了好几笔。
这127000多块钱里头,有几笔是3万、5万的整数,一看就是干正事的。
但也有几笔零碎的,像是520、1314.52这种数。
男子说转账凑个吉利数,提车的时候能讨个好彩头,她也没往深处琢磨,就顺着他的意思转了。
那几天,男的把戏做得那叫一个真,发过来好几张新车的照片,红的白的都有,问她喜欢哪个颜色,还跟她正儿八经地商量是全款划算还是办分期压力小,连月供多少、首付几成都算得有零有整。
女子把钱转干净了,就等着开新车了,可等来等去,一点动静也没有。
头几天她还能忍住,后来实在憋不住了就去问。
男子就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一会说车管所排队,一会又说贷款审核卡住了,理由都不带重样的。
女子心一点点凉了,这都多久了,就是造辆车也该下线了吧。
她直接给男的下了最后通牒,要么把车钥匙拍她面前,要么就把那127000多块钱一分不少地吐出来。
这一逼,男子直接不装了,他说那笔钱是两人搞对象期间她自愿给的,是情侣之间的赠与,白纸黑字的法律管不着。
他还特意点出520和1314那几笔转账,说这就是铁证,谁能证明这钱是买车的?
眼看要钱没指望了,女子直接找了律师,一纸诉状把男的告了。
都这时候了,男子还在那嘴硬,非说车已经帮他提好了,就停在某个车场,只是暂时不方便交给她。
让他把买车的合同、小票拿出来,他当场就哑巴了,什么也掏不出来。
法院一查,把两人认识的时间、转账的单子、聊天的记录全摊在桌面上捋了一遍,这里头的门道就深了。
依据《民法典》第657条对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平常情侣之间发个小红包,那是为了表达爱意,属于一般性赠与,分了也就分了,法院不支持要回去。
但这案子里的钱太多了,两人才认识不到10天,就发生这么大额的转账,早就超出了正常情侣间互表爱意的经济往来范围。
最关键的是聊天记录,男子在里头反复提到买车、按揭这些具体的办事流程,从头到尾没一个字说这钱是无偿送他的。
法院最后认定,这笔钱在法律上就是购车款,性质属于女方委托男方去办购车这件事。
既然你没把事办成,这钱就得原封不动退回去。
最终,判决男子返还127000余元购车款,还得搭上相应的利息。
谈恋爱时,别管嘴上说得多天花乱坠,一旦涉及到大笔的钱,脑袋瓜得清醒点。
别因为几句好话,就把全部身家交到别人手上。
聊天记录、转账凭据都留好了,真到了撕破脸那天,这些都是能保命的证据。
说到底,感情是感情,钱是钱,分清楚了对谁都好。
法律会保护真诚的人,也会惩戒那些想利用感情钻空子的人。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一起来讨论一下吧!
信源: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