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严惩这个女恶魔,难给老百姓一个交代,难还张氏叔侄一个公道,坚决要求重判所谓的神探聂海芬。
2003 年 5 月 18 日,安徽歙县的张辉、张高平叔侄常年跑长途货运,当日驾车前往上海送货,受人所托顺路搭载同乡 17 岁少女王冬前往杭州。
谁都不曾料到,短短一夜之后,少女的遗体在杭州西溪路水沟内被发现,一桩恶性命案骤然爆发,全城人心惶惶,当地警方背负巨大破案压力,张氏叔侄作为最后接触受害者的人,第一时间被列为重点嫌疑人,5 月 23 日正式被刑事拘留。
彼时负责此案预审把关工作的,正是时任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聂海芬,彼时的她风光无两,是省内家喻户晓的 “女神探”,经手数百起重特大案件,斩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等重磅荣誉,一句 “不放过一个坏人,不冤枉一个好人” 成为她标志性宣传语,可这起命案,彻底撕碎了她所有正义伪装。
当年没有任何客观物证能够指向张氏叔侄作案,现场没有目击证人,受害者体内未检出二人任何生物痕迹,法医从死者指甲缝提取到的男性 DNA,经鉴定明确排除张辉、张高平,按照刑事诉讼疑罪从无的基本原则,仅凭模糊时间线根本无法锁定二人有罪。
本该及时调整侦查方向,排查其他潜在凶手,可聂海芬却选择了完全相反的办案逻辑,先提前锁定叔侄二人就是凶手,再反向搜集、拼凑所有能够支撑定罪的材料,硬生生把漏洞百出的案件包装成 “铁案”。
张氏叔侄后续在再审法庭上完整陈述了当年审讯遭遇,办案人员通过长时间高强度突审、利用牢头狱霸施压等方式逼迫二人作出虚假有罪供述,二人最初全程否认作案,在无休止的折磨之下,只能被迫编造根本不存在的作案细节。
为了让前后口供相互对应,聂海芬还专门查阅水文资料,强行佐证口供里所谓水流声的细节,又反复咨询法医,试图给出 “体内生物痕迹自然消失” 的牵强解释。
2004 年杭州中院一审作出判决,张辉判处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二审改判张辉死缓、张高平十五年有期徒刑,靠着这桩冤案,聂海芬的神探名号愈发响亮,各类表彰、讲课邀约接踵而至。
可身陷牢狱的叔侄从未放弃申诉,漫长服刑岁月里,张高平偶然得知另一起出租车奸杀案凶手勾海峰早已伏法,内心察觉到巨大疑点,委托律师持续递交申诉材料,家人十余年奔走上诉,从未停下寻求清白的脚步。
转机出现在 2012 年,相关部门启动案件复查,警方将当年死者指甲留存的 DNA 录入全国数据库比对,最终确认这份 DNA 与早已被执行死刑的勾海峰完全匹配,铁证摆在眼前,足以证明当年真凶另有其人,张氏叔侄没有任何作案可能。
2013 年 3 月 26 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当庭撤销原审所有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被关押十年的叔侄终于走出监狱大门,出狱时张高平一句 “一趟货车开了十年才回家”,道尽无尽心酸。
事后二人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共计获得两百二十余万元赔偿,金钱可以弥补部分物质损失,却换不回被浪费的十年青春,修复不了家人常年以泪洗面的精神创伤,更抹平不了司法公信力因此遭受的重创。
冤案平反消息传开后,全国舆论哗然,民众一致要求彻查全案所有办案人员,严肃追究聂海芬的法律责任,当年 4 月,浙江省政法委迅速成立省市联合调查组,全面复盘公检法全流程办案问题,公开表态有错必纠、绝不袒护,无数百姓满心期待一场公正的问责。
可后续调查处理结果,让无数民众寒心。官方始终没有公布针对聂海芬的刑事追责判决,仅对外提及相关人员作出内部纪律处理,这样的处理力度,完全无法匹配她造成的严重后果。
很多普通人不禁发问,如果手握执法权的办案人员,可以为了所谓破案业绩、个人荣誉,随意颠倒黑白,无视证据规则,随意将无辜百姓送入监狱,那普通人的安全感该如何保障?
时至今日,张氏叔侄走出监狱已有十余年,当年遭受的精神创伤伴随他们一生,家庭、事业、人生轨迹再也无法复原,而制造这场悲剧的聂海芬,相关刑事追责始终没有清晰完整的公开定论。
百姓不断发声,坚决要求依照法律规定重判聂海芬,不是苛责,而是希望每一位执法者都能敬畏证据、敬畏法律、敬畏普通人的自由与人生,希望所有因人为失误蒙受不白之冤的人,都能得到完整的正义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