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一个男同事三年了,他下个月就要结婚了,但是昨天晚上我们两个都喝多了,又是在外面出差,我实在忍不了,借着酒劲,我向他表白了多年来的心意。 我本来就是想把憋了三年的话说出来。
那天晚上的长沙下着小雨,我们刚谈完一个合作方的项目,对方老板特别热情,非要拉我们去吃夜宵。他喝了不少白酒,脸红到脖子根,走路都有点晃。我酒量比他好点,但他替我挡了好几杯,我看着他踉踉跄跄的样子,心里不是滋味。他这人,从进公司第一天就这样,对谁都掏心掏肺的。
我俩打的回酒店,路上他一直闭着眼靠着车窗,我偷偷看他,路灯的光一下一下划过他的脸。三年了,我居然从来没这么近距离看过他。他脸上的表情很放松,像个终于卸了劲儿的大男孩。司机师傅放了首老歌,好像是《一生所爱》,那会儿我就觉得嗓子眼儿发紧。
到酒店大厅的时候,他突然拉住我的手臂,声音闷闷的:“你慢点走,我头晕。”我扶着他进了电梯,他整个人靠在我肩膀上,头发上有柠檬味洗发水的香气。那一刻我心跳得厉害,手指头都在抖。电梯里就我俩,楼层键亮着红点,一层一层往上跳。
进了他房间,他直接扑到床上,我给他倒了杯水放在床头柜上。他翻了个身,眼睛半睁半闭地看着天花板,突然开口:“其实我知道你这几年挺照顾我的,很多时候都是你在帮我兜底。”
他说这话的时候嘴唇有点干,声音很轻很轻。我不敢看他,低头假装整理茶几上的矿泉水瓶。他接着说:“你是不是有什么话想跟我说?”我当时脑袋“嗡”的一声,心想这家伙到底是真醉还是装傻,这都能猜出来。
我坐在他床边那张小沙发上,手指头抠了抠沙发缝:“有句话我藏了三年,想告诉你,又怕你不愿意听。”他侧过头来看我,眼睛里有红血丝,但特别清亮:“说吧,你说什么我都听。”我端起他的水杯喝了口水,那水杯是我刚给他倒的,杯沿上还沾着他嘴皮子碰过的温度。
“我喜欢你。”我说完这四个字,嘴皮子都是麻的。房间里没开大灯,只有床头那盏小夜灯亮着昏黄的光,我看着自己的鞋尖在一毫米一毫米地蹭地板。“我知道你马上要结婚了,我知道我不该说这话,可我就是想让你知道。不是说非要你回应我什么,我就是想让你知道,这三年来,有个人把你放在心尖上。”
他愣了一下,慢慢坐起来,靠在床头,伸手揉了揉太阳穴。“你知道吗?”他说话有点大舌头,“你来之前,我刚谈了三年多的女朋友跟我分了。她说受不了我总出差,嫌我赚得不够多,嫌我没出息。我这次提前跑过来出差,其实就是想散散心。”
我猛地抬头看他,他眼眶红了,但没掉眼泪。他继续说:“你别笑话我,我一个大男人,为这事哭了好几个晚上。今天是真喝多了,要不这些话我真说不出口。”
我心脏突然狠狠抽了一下。原来他下个月要结婚的消息,是两个月前传出来的,可我一直没见他发请柬,也没见他在办公室里提这事儿。同事们议论的时候我还躲着听,心里酸得不行。现在想想,那些消息估计早就变了味。
他从床头的公文包里掏出一个旧笔记本,封面都磨毛了,边角卷起。打开来,里面密密麻麻记着工作日志,但最后几页夹着好几张火车票。他把那几张火车票抽出来,递给我:“这是咱俩头回去郑州出差时坐的车票,我留着。还有这张,去年冬天南京一起赶项目的票。我老觉得自己不该留着这些,可就是舍不得扔。”
我接过那些票,指尖攥得发白,每一张票面都压得很平整,日期、站名都清清楚楚。郑州那趟是凌晨六点发的车,我俩在候车室一人泡了一碗方便面,他还把火腿肠掰成两半,大的那块给了我。
“你这是什么意思?”我问他,声音有点哑。他把笔记本合上,低着头:“我这人嘴笨,没你那么会说。但我想说的是,不是非得是你喜欢我,咱俩才能往一块儿走。我也喜欢跟你待在一起,觉得踏实、舒坦。我这人心眼实,你要是真愿意,等我调整好了,咱俩试试?”
小夜灯的灯泡突然闪了两下,窗外传来远处夜市收摊的电三轮喇叭声。我坐在那张小沙发上,手里攥着几张旧车票,他突然把笔记本推过来:“这个送你,你想看就看,不想看就扔了。”
我没接笔记本,伸手把那几张车票捋平,放进自己外套内兜里。我站起来走到窗口,看着外面街上湿漉漉的马路:“回去以后,你能先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事理清吗?我不想掺和别人的旧账。你要真想跟我试试,就干干净净地来。”
他在背后嗯了一声,然后躺下去,没一会儿就传来匀称的呼吸声。我走出他房间,靠在走廊墙上,脚底下地毯软绵绵的,头顶的灯管嗞嗞响。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凌晨两点零三分。那张郑州的车票还贴着胸口,滚烫滚烫的。
这世上的缘分啊,有时候就是一瓶老白酒,两张火车票,外加一个嘴笨的傻大个。可是话说回来——你觉得,一个能把你送的泡面火腿肠都记在心里的人,到底值不值得托付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