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你的优越感!”一对夫妻逛商场,看中一件外套问多少钱。店员头也不抬:“6800元。”丈夫随口回了句太贵了,结果店员直接甩脸子:“不是衣服贵,是你们根本不是这个消费群体。”
这段话在网络上流传很广,但现有公开材料没有交代城市、商场、品牌、日期和处理结果,也没有完整视频或官方通报。
因此,6800元外套事件只能按网传消费纠纷看待,不能把所有对白当成已经查实的新闻。
即便如此,故事涉及的问题并不含糊,顾客能不能只问不买,店员能不能凭穿着判断消费能力,商家又该怎样处理争执,都有明确规则可循。
夫妻二人走进门店,看到外套后询问价格,这一步本来就是正常消费流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了解商品真实情况,也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
丈夫听到6800元后认为超出预算,选择放弃交易,并不需要向店员解释家庭收入,更不需要因为问过价格就承担购买义务。
只要夫妻二人没有损坏商品、扰乱秩序,门店就应当正常回答,不该把询价变成人身判断。
价格本身也要分开看,6800元是否合理,要结合品牌、面料、工艺和市场定位判断,不能只凭数字认定违法。商家真正必须做到的是明码标价。
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要求经营者用显著方式标明价格,并让价格与具体商品对应。
外套如果已经挂出清楚价签,顾客仍可以询问折扣、会员价和退换条件。外套如果没有标价,店员更应耐心说明,而不是用一句“不是消费群体”结束交流。
问题落到服务态度上,边界更加清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也禁止经营者侮辱、诽谤消费者。
店员可以介绍产品定位,可以说明门店没有折扣,却不能因为顾客觉得贵,就推断顾客没资格进店。顾客是否购买,只与需求和预算有关,不由店员划分等级。
现实中确实发生过有明确时间和处理结果的类似事件,2021年8月13日,毛先生一家到昆明一家耐克门店给孩子买衣服。
毛先生反映,店员在接待过程中态度不当,孩子选中的衣服还被拿走。毛先生妻子上前交涉后,现场发生争执。
视频传开后,品牌和门店介入处理,毛先生后来接受了道歉,涉事员工离职。此事受到关注,不是因为一件衣服值多少钱,而是门店服务是否对不同顾客保持同一标准。
这起昆明事件也提醒商家,员工站在高价商品旁边,并不代表员工拥有评价顾客身份的权力。品牌若只处理一名员工,却不检查培训、投诉流程和现场管理,同类问题仍可能出现。
门店负责人需要告诉员工,顾客试穿、比较、犹豫和离开都很正常,销售没有完成,也不能把情绪发泄到顾客身上。
遇到类似情况,消费者最好先保留价签、录音录像、购物小票和店员工牌等信息,再找门店负责人或商场客服处理。
协商无果,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反映,也可以通过12315平台投诉。证据越完整,事情越容易说清。
回到开头那件6800元外套,最该追问的不是夫妻二人到底买不买得起,而是网传视频是否完整,门店有没有正式回应,商品是否清楚标价,店员是否确实说过贬低顾客的话。
没有这些信息,不能轻易替任何一方下结论。但有一点不需要猜,顾客有权问价,也有权觉得贵,更有权在不被羞辱的情况下离开门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