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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小伙在网上认识了个女子,俩人在酒店腻歪了好几天。小伙为讨美人欢心,哐哐

浙江嘉兴,小伙在网上认识了个女子,俩人在酒店腻歪了好几天。小伙为讨美人欢心,哐哐砸进去了7万多块。一枚6万多的钻戒,5000块的名牌耳环。结果女子收了礼物后,账号上挂出的那个男朋友压根不是他,女子还把小伙拉黑了。

人要脸树要皮,小伙咽不下这口气,一纸诉状起诉了女子,想把钻戒要回来。法院最终的判决让人明白了有些钱花出去,哭都没地方哭。

小伙在公开案例中被称为小王,女子被称为小美。小王认定,六万多元的钻戒不是普通礼物,而是奔着确定恋爱关系送出的。

小美既然公开了另一名男友,送礼目的已经落空,钻戒理应返还。小美拿出的聊天记录却显示,2024年9月初,小王曾说过以前买的东西不用退。官司审理期间,小美一度表示愿意交回钻戒,但小王认为收到的戒指不是原物,双方没有谈拢。公开材料没有鉴定结论,不能直接认定退回的是假货。

法庭没有急着判断谁在感情里更委屈,而是追问双方有没有共同约定结婚。这个问题,在江苏两起案件中已经出现过不同答案。

2020年7月,南京男子李某与杨某确定恋爱关系。十个月里,李某通过支付宝转账、代付八万余元,又通过微信转账和发红包十四万余元,其中多次出现520元、1314元。杨某也向李某转过约三万元,还退回部分红包。

分手后,李某要求杨某返还二十余万元。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存在互相转款,款项主要用于表达感情,李某也拿不出双方已经谈婚论嫁的证据,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支持。

钻戒也不一定都拿不回来。2021年5月,宋某为蒋某购买足金手镯、金项链和钻石戒指,合计38188元。2021年9月,宋某按双方家庭安排交付订婚彩礼十万元。2021年12月,两人举行结婚仪式,宋某又支付上下轿礼两万元,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共同生活两个月后,蒋某返回娘家,宋某起诉要求返还婚约财物。沭阳县人民法院结合订婚、婚礼和共同生活时间,判令蒋某返还首饰折价款38188元,并返还礼金72000元。

两案差别很清楚。李某送出的款项停留在恋爱交往阶段,宋某交付财物时已经订婚并举办婚礼。财物名称相同,目的和关系阶段不同,处理结果就会变化。普通追求中的赠与,一般在首饰交到对方手里时已经完成。

赠送人后来失望或者后悔,不能自动把礼物改成借款。只有双方已经明确朝结婚推进,财物又按婚约和习俗交付,婚姻目的落空时,法院才会结合共同生活时间、数额和双方情况决定返还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 2025 年发布的第二批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了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认定边界。2023年6月,王某在微信相亲群认识李某。李某提出,办理结婚登记前王某要给25万元。

此后八个月,李某以房租、首饰和生活消费等理由取得12万余元,平时很少主动联系,王某提出领证时,李某多次推脱,并表示钱给够才领证。法院认定李某建立关系的主要目的在于索取财物,判令返还全部12万余元。

这起案件也说明,法院并不会因为赠送人写了自愿二字,就对所有索财行为不再审查。聊天记录、联系频率、是否回赠、是否真实商议结婚,都能反映交往目的。正常送礼与借婚姻索取财物之间,仍有清楚的事实界线。

回到嘉兴案件,小美没有被查明以结婚承诺持续索财,小王也没有证明双方订婚、商议婚期或者筹备婚礼。

六万多元钻戒虽然贵重,仍是小王追求期间主动交付的礼物。感情选择不能变成收下钻戒后必须完成的义务。法院最终驳回小王要求返还钻戒的诉讼请求。

来源:法治日报官方微博《男子买 6 万钻戒追女生失败要求返还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