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性问题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可以解聘物业另选,以拒交物业费方式迫物业就范行为是无赖白嫖。” 回: 反之,小区根本没有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现物业服务,就是土匪进村,强盗抢掠。 这样说法,从逻辑上很公平,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