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已婚男子打牌的时候,看上了一个已婚女子,俩人眉来眼去之后还发生了不当的关系。暗地里相处了长达4年多,期间,女子总是找各种借口要钱,自己的债务、孩子生活费、学费缺了,全都找男子要。
乔某拿钱拿得心安理得,王某也是要多少给多少,四年下来陆陆续续转出去13万多。这事最后闹上了法庭,乔某想找个理由把钱保住,结果翻遍了近年的类似判例,没有一个第三者能靠抗辩把钱留下的。
最典型的要数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24年1月30日公布的第二批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也就是冯某诉李某分家析产纠纷监督案。这案子走的程序特别曲折,丈夫何某婚内出轨李某,前后转账三十七万多元。
妻子冯某先去法院起诉,一审居然直接被驳回。冯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倒是认了赠与无效这个大方向,但只判李某退一半份额。冯某觉得不对劲,申请再审,还是被驳回。走投无路之下,冯某转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检察官接手这个案子后,专门就"夫妻共同财产能不能按份返还"这个问题下了功夫。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共有,跟朋友合伙做生意那种按份共有完全不是一回事。
既然是共同共有,在没有分割之前,配偶一方压根没资格说"我只要回自己那一半",因为这钱本来就分不出份额。检察机关据此提请抗诉,法院再审后改判李某全额返还三十七万余元。
这个案子后来被写进了官方典型案例,确立了往后类似纠纷该走"全部返还"而不是"折半返还"这条路子,全国不少法院后来审类似案子都会拿这个案例来说理。
河北廊坊也审过一起更狠的案子,原告孙某和被告李某2002年登记结婚,2015年起李某认识了比自己小十八岁的赵某,两人搅在一起还结伴出去旅游。
十多年里李某瞒着孙某,用银行卡转账加平台红包的方式,陆陆续续给了赵某五十一万一千一百五十七元。孙某发现后把赵某告上法庭,要求全额退还。赵某在法庭上耍了个心眼,辩解说两人是嫖娼关系,这钱是嫖资不算赠与。
法院审理查明,两人交往十几年,还有结伴旅游这种长期稳定的相处情节,根本不是单次交易那么简单,实际上属于长期包养关系,相关的钱款赠与已经违背了公序良俗。一审判赵某全额返还,赵某不服上诉到廊坊中院,二审维持原判,赵某最终把五十一万多一分不少地吐了出来。
北京怀柔区法院审过的韩某诉张某案跟王某乔某这事更像。李某和韩某2006年10月登记结婚,两口子一起开了个五金店铺。婚姻存续期间,韩某冒充单身,跟经营童装店的张某谈起了恋爱,前前后后转账数十万元,还给张某的孩子买了学习机。
2020年8月李某和韩某协议离婚,离婚之后李某才知道这段婚外情和那些赠与款项,把张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张某在庭上辩解说自己知道韩某已婚后就立马分了手,那些钱物是恋爱期间的共同消费,要还也只该还一半。
法院认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超出日常需要的重大处分必须双方商量一致,韩某擅自把钱送给张某,已经违背公序良俗,最终判张某把三十余万元本金加利息全额返还。
这几起案子摆在一起看,不管抗辩说的是嫖资、共同消费还是别的什么理由,只要拿不出实打实的证据,法院基本不会买账。乔某最后也没能留住那十三万多,走的正是这条老路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