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刚,曾经满墙荣誉、被称作“包青天”的法官张天宝,官宣被查,落差看着格外讽刺。
2025年12月,张天宝刚获得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被评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全贵州法院系统,获此殊荣的个人只有两个,他是其中之一。
一个被最高法点名表彰的“先进”,转眼就成了纪委监委通报里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这落差,不是一般的大。
张天宝的岗位很特殊—执行工作局局长。
在法院系统里,执行局是干什么的?简单说,判决书判了你赢,但对方不还钱,执行局就去帮你把钱要回来。查封房产、冻结账户、扣押车辆、划扣存款,这些事都归执行局管。
说白了,执行局手里握着的,是真金白银的处置权。
张天宝在这个岗位上干了很多年。2018年,他办过一个标的上亿的系列案件,20多起借款合同纠纷,涉及金额近一个亿,最终以物抵债顺利执结。银行专门送锦旗过去,上面写着“铁腕利剑捍法律威严,睿智艰辛护金融稳效”。
那时候的张天宝,是能办事、肯办事的。在铜仁当地司法系统里,他的口碑不差。有人叫他“包青天”,觉得他铁面无私、执行有力。
但“包青天”这个称号,放在现代法治语境下,本身就值得琢磨。
包青天是戏曲里的人物,最大的特点是“我说了算”。龙头铡、虎头铡、狗头铡,想铡谁铡谁。这种角色在戏台上过瘾,但放在现实中,如果一个掌握财产处置权的法官真把自己当“青天”,那问题就大了。
执行工作有个特点:自由裁量空间大。
同样是查封资产,早一天晚一天,结果可能天差地别。同样是被执行人提出和解,接受还是不接受,全靠执行法官的判断。同样是一批扣押物资,评估价高一点低一点,直接关系到双方的利益。
这些“裁量空间”,在规矩人手里是办案灵活性,在不规矩的人手里,就是寻租的缝隙。
张天宝在这个位置上坐了太久。
从2021年他以“市中院执行局负责人”身份到基层法院督导执行工作,到后来正式担任执行工作局局长,他在铜仁执行系统的话语权越来越大。2026年3月,他还主持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调度会,通报全市执行工作运行态势。
一个在地方执行系统深耕多年、手握实权、头顶光环的人,一旦思想防线出了裂缝,后果比普通人严重得多。
执行局局长的权力,某种程度上比审理案件的法官更直接。审理案件的法官判完了,案子转到执行环节;而执行局局长,直接决定判决能不能落地、群众能不能拿到钱。
如果这个环节出了问题,司法的公信力就塌了半边天。
张天宝具体犯了什么事,通报里没说。但“严重违纪违法”这六个字,纪委监委不会随便用。能走到这一步,绝不是什么小打小闹。
真正让人唏嘘的不是一个官员落马—这种事天天有。让人唏嘘的是,就在被查前不到一年,他还是最高法通报表扬的先进典型。
一个刚被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树为榜样的人,转头就成了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的对象。这中间的转变,快得让人反应不过来。
这说明什么?说明荣誉不能当护身符,过去的成绩不能成为今后的保险。
很多落马的官员都有类似的轨迹——曾经确实干过实事,也确实有过成绩。但成绩越大,权力越大;权力越大,诱惑越多;诱惑越多,如果自律跟不上,崩盘只是时间问题。
张天宝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执行工作这个领域,这些年一直是法院系统反腐的重点。为什么?因为离钱太近。查封、冻结、划扣、拍卖,每一个环节都涉及财产利益的重新分配。在这种岗位上,如果没有足够的制度约束和内心敬畏,出事是大概率事件。
张天宝的案子还在调查中,具体细节有待官方进一步披露。但这个案例本身已经足够警示——在司法执行这个环节,权力监督不能有盲区。
从满墙荣誉到官宣被查,张天宝用不到一年的时间,走完了很多人一辈子都走不完的反差路。这条路,说到底是他自己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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