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公司干了26年电工,就指望老了有笔退休金养老。谁知道等他离职时才被告知,公司竟然一分社保都没给他交。想到晚年的保障没了,男子欲哭无泪!
一九九零年周师傅进入贵阳当地一家企业当电工。二十六年里周师傅抢着干脏活累活。熬到离职退休年纪,周师傅去社保局查账,发现企业这二十六年根本没缴过社保。
周师傅找企业理论,企业拿出离职时给周师傅结算的九万两千元补偿金,非说这笔钱把社保赔偿包含在内了。
周师傅愿意退还补偿金只求补缴社保,企业干脆翻出员工档案,直言档案里没周师傅的名字,甚至拿出一份带有离职协议的小字条款,指着上面写着的自愿放弃后续维权权力让周师傅走人。
企业拿签过字的放弃协议当挡箭牌,这种套路并不罕见。二零一八年六月,刚毕业的张某入职一家科技公司做技术开发。
入职当天人事部门拿出一份员工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申请书让张某签字。人事部门向张某承诺,只要张某签了字,公司每个月就把交社保的钱直接当成现金补贴发进张某的工资卡里。张某觉得每个月多拿些现金挺划算,直接签了字。
到了二零一九年底,张某突发疾病住院急需高额手术费。因为公司没给张某缴纳医保,张某没法享受医保报销待遇,靠每个月那点补贴根本不够付医药费。
张某出院后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向科技公司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科技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全额补缴社保。科技公司拿着张某亲笔签名的承诺书拒绝补缴。
张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案件一路上诉到二审法院。法官在庭审中指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必须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法官判定张某签署的放弃协议违反强制性规定自始无效。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第一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张某的案件被列入其中。
周师傅面临的另一个难题是企业不承认员工档案里有名字。二零一四年四川省某大型建筑工地的泥瓦匠李师傅遭遇过同样情况。
李师傅在工地跟着建筑公司干了十年,一直没签书面劳动合同。十年后李师傅到了退休年纪要求建筑公司补缴社保,建筑公司老板拿出员工花名册,以花名册上没李师傅名字为由拒绝承认劳动关系。
李师傅回家翻出十年间的工资银行流水账单,找出穿着印有建筑公司标志工作服在工地干活的照片,调取了进出工地的门禁记录,还喊来三位工友出庭作证。
代理律师依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向劳动监察大队释法。劳动监察大队和法院看着李师傅提供的铁证,依法认定李师傅与建筑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责令建筑公司补缴社保。
国家为了彻底堵住企业隐瞒用工不缴社保的漏洞,2018 年 3 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全国各项社会保险费统一划转税务部门全责征收,打通个税工资申报与社保参保数据,实现大数据比对监管。
税务部门接手后打通了企业的工资个税申报数据和社保缴纳数据。企业发工资申报了个税,社保系统查不到人,税务金税系统后台马上就会报警。
有着最高法公布的典型案例撑腰,加上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周师傅拿着二十六年的工资流水和工作证明,向有关监察机关递交了材料,等待着法律还自己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