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一内地女子和赌友在酒店开房发生关系时,橡胶套脱落了,这女子就跟开口要 8 万块钱补偿,不给就直接报警,告赌友强行侵犯她!
2026年7月15日凌晨三时,35岁的王某与一名内地男子在澳门路凼酒店第二次见面。双方自愿发生有偿性行为后,王某发现避孕套脱落,当场提出人民币八万元补偿。
男子拒绝付款,王某随即向治安警察局报称遭到强奸。报案是真是假,不能只听一方陈述,双方此前的接触经过很快成为调查重点。
王某与男子在2025年年底于澳门赌场认识。7月13日,男子再次来澳,并支付人民币5800元与王某发生有偿性行为。两天后的约定金额仍为5800元,八万元是在事后临时提出。
案件转交司法警察局后,警方检查发现双方身体均无受伤痕迹,再结合案件线索,认定王某涉嫌虚构强奸经过。王某因涉嫌诬告及勒索被拘捕,案件移送检察院,报道刊发时仍处于检察机关处理阶段。
澳门警方处理过情节相近的案件。2024年8月10日,一名内地女子与一名内地男子在娱乐场认识,并进行过性交易,随后各自离澳。
8月17日,女子应邀再次来澳,入住男子租住的路凼酒店客房。8月18日双方发生性行为,女子此后仍陪同男子赌博和消遣。到了8月19日,女子索取报酬未果,便离开房间向酒店职员求助,报称遭强奸。司警核对整个行程后,以涉嫌诬告罪把女子移送检察院。
2025年12月,35岁的范某也因一笔钱款卷入调查。范某在同年10月于路凼娱乐场认识一名男子,两人曾共同赌博。12月3日晚十时左右,范某应邀进入酒店客房,双方自愿发生性行为。男子事后支付3000港元小费,范某因金额问题与男子争执,随后报警称遭强奸。
医生检查没有发现抵抗伤痕,警方结合双方往来、付款情况和陈述,认为报案内容不实,范某因涉嫌诬告被移送检察院。
这些案件不能简单归结为事后反悔,原因在于性侵报案涉及人身安全和刑事责任,必须逐项核实。见面经过、付款记录、事后活动、身体检查和陈述是否前后一致,缺少任何一项,都不能随便下结论。真实受害者有权及时报警,报案人也不能明知事实虚假,仍推动刑事程序针对无辜者。
澳门《刑法典》第329条规定,明知所指控的事实虚假,仍意图促使程序针对特定人员而作出犯罪检举,最高可判三年徒刑或罚金。
伪造、修改证据时,刑罚可能提高;虚假指控若造成被害人失去自由,刑幅可达一年至八年。王某是否构成犯罪,仍须由检察机关审查并由法院依法认定。
八万元补偿要求还涉及另一个问题,报警能不能成为索款条件。2022年3月16日,澳门一名超市理货员处理一宗未付款罐头事件时,要求顾客支付一万元,否则报警。顾客交钱后报警,案件进入司法程序。
澳门中级法院在2025年7月24日作出的裁判中明确,刑事告发本身可以合法,但当索款目的不正当、金额没有依据,并足以迫使对方处分财产时,报警威胁仍可构成勒索罪中的重大恶害威胁。
《刑法典》第215条规定,为取得不正当利益,以暴力或者重大恶害相威胁,强迫别人作出造成财产损失的处分,基本刑幅为二年至八年徒刑。
意外发生后可以协商检查和合理费用,也可以依法求助,但不能虚构犯罪事实,更不能用刑事指控迫使别人交付没有法律依据的钱款。尊重报案权,也尊重证据和司法程序,才不会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受到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