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7月17日报道,河北一17岁女孩经期尚未结束,便与前男友在酒店发生了关系。次日女孩报警称被前男友强奸,但前男友称女孩是自愿的,过程中两人还互换了位置。然而女孩表示,她明明反复说‘不行’,但前男友根本不理。”
7月17日,多家权威媒体披露河北一起未成年情侣酒店性侵纠纷一审判决,消息迅速引发全网热议,双方各执一词,网友观点两极分化。有人觉得男方只是情侣矛盾遭重判实在委屈,也有人认为即便曾是恋人,违背对方意愿发生亲密行为,法律理应公正裁决。
案件起因在去年二月,两名当事人均17岁,此前相恋后因双方家庭干预分手,女孩始终没能放下,主动联系男生约见面。
当日几人结伴打台球,人群散去只剩二人独处,男生提议吃饭后去附近酒店休息,女孩没有明确拒绝,随同前往宾馆,入住手续由男生办理。女孩笔录中称,自己只是想找安静地方聊天,完全没做好亲密接触的准备,她长期受焦虑抑郁困扰,每日需服药稳定情绪,当天服药后精神昏沉,加上正处于经期三四天,身体疲惫难受,多重状态叠加,让她无力做出激烈反抗。
进房间后两人起初各自玩手机,没多久男生提前下单的计生用品由外卖送达,女孩事前毫不知情,见到物品后当即心生抗拒。男生随即靠近试图发生关系,女孩不断口头拒绝、伸手推搡,可身体虚弱、精神恍惚,根本无法推开对方。男生却完全不认同这套说辞,向警方供述双方全程自愿,过程中还更换过姿势,不存在强迫,女孩报警只是回家被家长质问后怕受责罚,刻意捏造被侵害经历,一审有罪判决他无法接受。
酒店监控仅能拍到二人进出房门、外卖送达画面,房间内部无监控,这也是本案最大争议点,缺少现场直观影像,法官只能结合双方笔录、伤情检查、就医记录、事后举动等间接证据还原事实。法医鉴定显示女孩手肘有明显淤青,和她拉扯反抗的表述对应;事发后男生为销毁物证冲走相关物品,还删除部分聊天记录,刻意掩盖当晚亲密行为的举动,均被法庭纳入审理依据。
分开后女孩迟迟未归家,老师和家人反复联系察觉异常,不断追问下她才崩溃坦白全部经过,次日便在亲属陪同下到派出所报案,从离开酒店到报警间隔很短,不存在时隔许久凭空指控的情况,这一点也被公诉方列为关键证据。不少网友存有固有认知,觉得情侣一同开房就代表默许发生关系,没有大面积打斗伤痕就不算强奸,可法律判定强奸罪的核心,从来不是双方有无恋爱关系,而是是否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愿。
曾经的自愿不能等同于当下无底线的许可,只要女方清晰表达拒绝,男方就必须立刻停止,不能拿过往亲密经历当作无视对方诉求的借口。司法层面早已明确,认定强迫行为不要求受害者做出极端激烈的肢体反抗,恐惧、体虚、精神状态差导致的被动隐忍、轻微推挡、口头拒绝,都属于有效抗拒证明,不能仅凭伤痕轻重界定侵害事实。两名当事人均已满17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女孩经期不适、长期服药影响行动能力等客观情况,庭审时都被综合考量。
一审法院综合全部物证、人证、诊疗记录与双方事后行为,认定男生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判处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宣判后男方及其律师不服,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强迫行为,已准备上诉,当前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二审将重新核查全部案件细节。
网络上两极分化的观点,本质上是大众对性侵案件法律边界的认知偏差,不少人混淆了情感关系与性同意的界限,觉得情侣间的争执只是私事,不该上升到刑事犯罪层面,却忽略了法律保护每个人自主决定自身亲密行为的权利,这份权利不会因为恋爱身份被剥夺。
青春期的未成年人本身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处理感情冲突、亲密边界的分寸感本就薄弱,这件事也折射出青少年性教育缺失的现实问题,很多年轻男女不清楚,口头的拒绝具备完全法律效力,也不懂得尊重对方身体边界,误以为只要对方愿意赴约、愿意共处一室,就可以随意突破底线。
整件事没有绝对非黑即白的简单答案,男生口中的“自愿”,建立在无视女孩反复拒绝的基础之上,女孩的报警,源于自身意愿被强行忽视带来的伤害,而法庭的判决,始终是站在法律条文与客观证据之上,守住女性性自主权利的底线,后续二审的审理走向,也会给同类未成年情侣亲密纠纷提供更清晰的司法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