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2岁女保安陈秀华下班后“人间蒸发”。无尸体、无招供、无目击证人的情况下,凶手虽然被擒,却成“没有遗体的谋杀案”!
2016年5月1日傍晚,香港九龙。
六十二岁的陈秀华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她在何文田一处建筑地盘担任保安,每天工作超过十个小时。生活并不轻松,但她早已习惯。与儿子陈浩文住在石硖尾,母子相依为命,日子虽清贫,倒也安稳。
傍晚六点多,她给儿子打了个电话。
“今晚回家吃饭,煮埋佢饭。”电话里,她的语气一如往常。
儿子应了一声,开始准备晚饭。他哪里会想到,这通电话,竟是母亲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
当晚七时左右,陈秀华离开了工作的地盘。但她没有回家,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5月3日,失踪整整两天后,陈浩文走进警局报案。警方没有太多线索——陈秀华生活圈子简单,每天上班、下班、回家,两点一线,没有任何异常社交。
但警方很快发现了一个蹊跷之处。
通过陈秀华遗留在地盘的购物单据,警方追踪到一间便利店,从收银记录中查到了她的八达通使用记录。
记录显示:5月1日傍晚,陈秀华乘港铁到达石硖尾站,出闸后本该回家,却在中途接了一个电话,然后改变了路线。
她去了别的地方……去了哪里?
大批探员调取了沿途店铺的闭路电视。其中一间店铺的摄像头,恰好拍到了对面大厦出入口的下半截画面——一双穿着黑色长裤和黑色鞋的腿,走进了长沙湾道132号怡家大厦,体态与陈秀华吻合。
警方立刻锁定了这栋大厦。
怡家大厦的闭路电视,记录下了更令人不安的画面。
5月1日晚7时48分,陈秀华进入大厦。之后,再也没有出来。
但另一个人,在当晚频繁出入。他叫颜永周,时年四十九岁。他的职业是冻肉店肉类切割员——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切肉师傅”。
警方调取的闭路电视显示:从当晚9时到次日凌晨近4时,颜永周先后五次出入大厦。
第一次,他背着一个黑色垃圾胶袋离开。不久后返回,再出门时,他拖着行李箱。
又回来,再出去,手里拿着铁锤。
五次出入,每一次离开时,他都带着东西——垃圾袋、行李箱、铁锤。
每一次回来,都是空手。
最后一次,凌晨近4时,他空手回家,再也没有出门。
警方找到颜永周的单位,敲门。门开了,眼前的景象让警员措手不及——颜永周正在爬窗,试图逃走。
警员冲上去将他制服。他拼命挣扎,解释说自己“是非法入境者,害怕被捕”。
警方后来查明,颜永周2011年从内地偷渡来港,用一张名为“陈明”的假身份证租住单位、在冻肉店谋得切肉员的工作。
但此刻,警员盯着那个试图逃跑的男人,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你在怕什么?
法证人员进入颜永周的单位,喷上显影剂。灯光一照,触目惊心。
客厅、睡房、厕所——到处都是清洗过的血渍。显影剂让那些被反复擦拭的血迹无处遁形,在黑暗中泛着诡异的荧光。
血液样本送检。结果出来了——全部属于陈秀华!
一个六十二岁的女保安,在一间切肉员的寓所里,留下了满屋的血。而她本人,再也没有从这栋楼里走出来。
警方还在案发前一天的中午监控中发现,颜永周拖着一个看似新买的行李箱进入大厦。所有的碎片,拼出了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画面。
但还缺少最关键的一块——尸体在哪里?
颜永周被捕后,警方对他进行了多次录影会面。他矢口否认杀人。
他的第一套说辞:当天晚上,他外出打麻将、吃宵夜,根本不在家。
警方继续追问:那为什么你家里会有陈秀华的血?颜永周抛出了第二套说辞——“杀人的不是我。”
“是一个叫‘阿海’的人。”按照颜永周的说法,“阿海”是他的同乡,做的是贩卖人体器官的偏门生意。
他说案发当晚回家,亲眼目睹“阿海”用刀刺死了陈秀华。他只是帮忙丢掉了染血的衣物,其他一概不知。
“阿海”是谁?全名是什么?住哪里?颜永周说:不知道。
控方在法庭上直言:“阿海”是颜永周捏造的虚构人物。
但法律不相信幽灵。它相信证据!
2018年10月,案件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审。控方在开案陈词中坦承了此案的棘手之处——没有目击证人、没有尸体、不知道行凶动机。
这是一桩彻头彻尾的 “三无命案” 。控方唯一能依赖的,是环境证据。
颜永周出庭自辩,否认一切。但法庭上,没有人相信他。
2018年11月8日,法官依例判处颜永周终身监禁。
然而,案件还有更大的遗憾——陈秀华的遗体,至今仍未寻到!
有人可能会问,凶手的犯罪动机是什么?在真实案件公开的卷宗中,动机至今未被确认,这成了本案的另一个未解之谜。
根据香港媒体后续报道和警方调查的旁证,有几种推测:
1、凶手嗜赌成性,找死者借钱未果;
2、颜永周是非法入境者,死者可能掌握了他“黑户”信息,对他形成了威胁;
3、凶手临时起意的抢劫行为,诱骗死者回家后杀害。
但这些都只是推测,颜永周本人从未开口,所以确切动机永远成了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