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陕西工程师李思侠,因一个快递入狱636天出狱国家却给她赔242万,五年举报环境污染之路,起因却只是家乡村民快递当中写的石料加工厂毁坏环境,作为一名国企工程师,她的工资足够过上优质的生活,可李思侠毅然决然的踏入了旋涡。
李思侠是长庆油田国企机械工程师,老家位于陕西安康石泉县城关镇双喜村,也是全村第一位走出大山的女大学生。
2008 年,村里引进两家石料加工厂,企业承诺出资修缮村道、每年缴纳管理费,一度被贫困村视作致富希望,可长期开采带来的生态破坏,让她开启长达数年的环境维权路,为此付出 638 天人身自由代价,该案也成为区分群众合理维权与寻衅滋事的典型司法案例。
石料厂投产后,废水直排河道、沉淀池长期闲置;超载运输货车反复碾压村路,路面破损严重;开山炸石产生大量粉尘,村民常年咳喘,雨季山体滑坡频发,2013 年返乡时,母亲讲述的生态乱象,让李思侠决心用客观证据维权。
她往返西安与石泉,拍摄污染影像、记录运输频次、委托专业人员检测水土,整理数十页举报材料,先后递交当地环保、国土部门,反馈始终石沉大海,无奈之下,她在网络发布污染图文,短暂督促企业整改,督查组一走,污染立刻反弹。
2017 年,石料厂以维修道路为由向村民摊派费用,李思侠认定属于不合理收费,组织村民拒绝缴费,并联合村民在村道设置限宽墩,阻拦超载运石车辆,这一维权举动成为案件导火索。
石料厂负责人报警称遭滋扰,2018 年 9 月 17 日,李思侠在居住小区门口被警方传唤刑拘,彼时她的女儿正在复旦大学读研,一个月内,一同参与维权的村民张海成、魏智波也相继被抓捕,该案被当地定为扫黑首起涉恶案件立案侦查。
2019 年 2 月,石泉县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涉嫌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2019 年 6 月 13 日,石泉县法院一审判决,明确三人不构成恶势力,但寻衅滋事罪名成立,判处李思侠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另外两名村民分别获刑一年二个月、十一个月。
庭审辩护律师提出,指控 18 万元经济损失包含企业正常经营波动,定罪核心证据仅为村民微信群维权聊天记录,证据链条存在重大瑕疵。
李思侠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0 年 7 月 28 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刑事裁定书,认定原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审理程序违法,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石泉县法院重审。
2020 年 6 月 16 日,李思侠办理取保候审,至此已被羁押 638 天,重审阶段,石泉县检察院以证据不足申请撤回起诉,法院予以准许;2020 年 8 月 15 日,石泉县检察院对李思侠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理由是无法证实其存在寻衅滋事的主观恶意,李思侠拒绝签收文书,坚持申诉,希望获得彻底无罪结论。
2022 年 8 月,李思侠向法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申请金额合计 242 万余元,涵盖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务工损失等,该申请被当地法院正式受理,辽沈晚报、海报新闻等媒体跟进报道该案,引发社会广泛讨论。
李思侠一案完整展现基层环境维权的现实困境与司法有错必纠的制度底线,有值得深思的启示,司法机关清晰划定群众维权与刑事犯罪的法律边界。
李思侠阻拦超载车辆、集体拒绝不合理摊派,核心诉求是维护全村生态与财产权益,无故意伤害、恶意损毁财物等恶性行为,一审简单将信访维权刑事化存在偏差。
二审法院严格落实证据裁判原则,发回重审、检方撤诉,体现疑罪从无的法治精神,基层环境监督渠道仍需持续完善,普通群众多次线下、线上举报污染长期无果,才迫使村民采取堵路、设限宽墩等过激方式。
此案之后,多地优化环保举报闭环处置机制,畅通群众常态化监督渠道,从源头减少维权极端行为,国家赔偿制度是公民权利的兜底保障,242 万元是李思侠提出的赔偿诉求,虽无法弥补 638 天失去的自由与名誉损伤,但代表司法机关正视错案瑕疵。
该案警示基层执法、司法人员,面对群众环境诉求不能随意套用寻衅滋事罪名,审慎区分合理维权与违法滋事,才能兼顾生态保护与司法公信力。
秦岭生态是全民共同财富,普通公民监督污染的合法权利应当被尊重;而司法纠错机制的不断完善,也让每一位合法维权者,都能等到公平正义。【gm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