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6岁,左脚残疾。
我亲爸把我带到70公里外的省城火车站,然后,他不见了。
别跟我扯什么走散了,他就是想把我这个“累赘”扔了。
但你们猜怎么着?
我顺着脑子里仅存的记忆,沿着那唯一的一条大路,拖着那条坏腿,硬生生自己走回了家。
推开门的那一刻,我爸脸上的表情,我这辈子都忘不掉。
惊恐,错愕,活像见了鬼。
估计他觉得这是老天爷不准,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敢动过丢我的心思。
现在想想真的后怕。70公里啊,随便碰见个人贩子或者一条恶狗,我早都没了。
我命硬,挺过来了。
可这件事,成了我心里一根扎了几十年的刺。我恨他,真的恨得透透的。
但我从来没跟我妈、我那些兄弟姐妹吐露过半个字。
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这层纸捅破了,搞得父母离心,家里鸡犬不宁。
有些带血的玻璃渣,你只能自己嚼碎了咽进肚子里,擦干嘴,还得装作一家人其乐融融。
说白了,人这一辈子,有时候连亲情都是一场赌博。
好在,那70公里的路,我一个人走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