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那会儿,我们村出了件丢人的事。
村里的小芳二十出头,长得白净,粗黑的辫子垂到腰间,干活也利索。修水库时,她和隔壁队的大军分在一组。冬天挑土磨肩膀,大军把自己的棉袄折起来,悄悄垫在她扁担下面。
两个人慢慢有了意思。大军托媒人提亲,小芳爹却把话堵死了:“你们兄弟五个挤三间土房,她嫁过去吃什么?”没过多久,他又给小芳相了个镇上的工人。
小芳不敢顶撞父亲,只能趁出工时和大军见面。后来,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已经三个多月。她不敢告诉家里,天天穿宽衣服,吃饭时也低着头。到了五个月,她娘看见她蹲在院里干呕,又盯着她的肚子看了半天,手里的瓢一下掉进水缸。
消息第二天就传遍了村。上工时有人指指点点,还有人故意当着小芳家的面说“伤风败俗”。小芳爹三天没出门,后来拎着扁担去找大军,被邻居拦在路口。
小芳躲在屋里,听见院门响了也没敢出去。大军站在门外,先叫了一声叔,见没人应,便跪了下去。
“是我做错了,可我不能躲。我要娶小芳。”
小芳爹隔着门问:“你拿什么养她?”
大军停了一会儿才说:“我现在没钱,也没房。我有力气,往后挣多少都交给她。孩子是我的,日子再难也是我的责任。”
他从中午跪到天快黑,膝盖上的裤子沾满泥。小芳几次走到房门边,手搭上门闩,又缩了回来。
最后,老支书来劝,说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打骂解决不了问题。小芳爹坐在门槛上抽完一袋烟,只提了一个条件,让大军立下字据,往后不许欺负小芳。
两个人很快领了结婚证,没有酒席,也没有新衣服。小芳抱着肚子搬进大军家的土坯房时,村里仍有人说闲话。她听见了,只把随身的包袱往怀里紧了紧,没有回头。
婚后的日子并不轻松。大军白天下地,空闲时养猪、跑运输,什么重活都接。小芳生下孩子后,一边照看孩子,一边跟着挣工分。两口子也为钱拌过嘴,大军累急了,说话重,小芳便抱着孩子坐在灶前不理他。等锅里的水开了,大军又默默添柴,把当天挣的钱放到她手边。
三年后,他们盖起了砖瓦房。五年后,大军买了拖拉机,替附近几个村拉粮运货。当初笑话他们的人再见到两口子,语气也渐渐变了。
几十年过去,小芳和大军的孙子都上了初中。过年吃饭时,小芳偶尔提起旧事,仍会埋怨一句:“你当年让我遭了多少罪。”大军端着酒杯,半天才低声说:“是我欠你的。”
小芳没有接那句话,只伸手把他面前已经凉掉的菜换到了热盘子里。
头条的友友们,如果身处那个看重名声的年代,你会守住规矩,还是承担代价成全两个年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