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里,一个大爷跟跳舞的大妈说:“让我亲一口,给你二十。”
大妈六十多岁,每天傍晚都来公园跳舞。那天音乐刚停,大爷拿着二十块钱凑过来,她以为对方是在开玩笑,见周围的人也跟着起哄,便笑着答应了。
她想,不过是在脸上轻轻碰一下,大家笑过也就算了。没想到大爷亲上来后,两只手按住她的后脑勺,迟迟不肯松开。
大妈先是愣住,随后用力往后躲。可她越挣,大爷搂得越紧,还含糊地说:“咱们讲好一口二十,我的嘴还没挪开,这一口就不算完。”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有人笑着算时间,有人拿出手机拍。大妈听见笑声,脸一下涨得通红。她想喊,嘴却被堵着,只能腾出一只手,狠狠掐住大爷的腰。
大爷疼得叫了一声,终于松开手,反倒捂着腰埋怨:“说好的事,你怎么还动手?”
大妈往后退了两步,用手背擦了擦脸。那张二十元纸币还被大爷捏在手里,她看了一眼,没有伸手去接。
“我答应的是亲一下,不是让你按着我不放。”
大爷却说,她既然点了头,就不能中途反悔。他还拿“没有说清时长”当理由,觉得自己只是钻了个空子。周围又响起几声笑,大妈低头整理衣领,手指抖得连扣子都扣了两遍。
一个年轻人看不下去,提醒大爷,答应短暂亲一下,不等于同意被强行控制。大爷斜了他一眼,问他是不是法官,又说这是两个人自愿的事,别人管不着。
大妈原本不想把事情闹大。大家都在同一个公园活动,抬头不见低头见,她也担心别人以后拿这件事取笑她。可大爷不但没有停下辩解,还把那二十块钱递过来,像是真完成了一笔公平交易。
她没有接,只让大爷道歉。
大爷转身想走,大妈便请公园管理员过来。管理员问清经过后,把两人分开。大爷仍说自己没有做错,大妈站在旁边,几次拿起手机,又放了回去。最后见他始终不肯认错,她还是报了警。
警察赶到后告诉七十二岁的大爷,大妈同意的只是一次短暂接触,他在对方明确挣扎、要求停止后仍不松手,已经不是一句玩笑能够解释的。年龄大,也不能拿歪理越过别人的意愿。
大爷这才安静下来。他盯着地面站了半天,低声说了句“对不起”。那二十块钱最后没有给,大妈也没有再要。她只是请管理员提醒拍视频的人删除画面,然后一个人离开了公园。
第二天傍晚,舞曲照常响起。大妈走到熟悉的位置,看到大爷远远站在树下,脚步停了一下。领舞的人问她要不要休息,她把手机装回口袋,只说:“不用,音乐开吧。”
头条的友友们,如果玩笑越过了对方明确的意愿,即使最初答应过,是否也应该立即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