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瘫在病床上,费尽力气摸出一个生锈的破铁盒。
“钱全给别人,这张照片烧给我,我该去陪她了。”
他那根比食指长出一大截的无名指,就那么僵直地搭在白床单上,刺眼得让人想哭。
老一辈总念叨:无名指长过食指的人,注定死心眼、脾气臭、兜里还没钱。
以前我只当是迷信,直到认识了林伯。
未婚妻五十年前救人淹死了,他愣是守着张泛黄的照片,单身了一辈子。别人好心介绍老伴,他死盯着人家手看,不是这指相的,连个眼神都不给。
说白了,心里那间房早挂了把死锁,钥匙都扔太平洋了。
这老头平时倔得像头驴。
死活不去养老院,水管爆了非要自己修,淋出高烧还在那儿嘴硬:“我骨头硬,死也得死在自己屋里!”
可你猜怎么着?他对自己抠抠搜搜,一件破衣服补了又补,转头却把退休金全塞给交不起房租的聋哑母子、上不起学的孤儿。
我怪他傻,他咧着没几颗牙的嘴笑,晃着那根长指头:“钱嘛,指缝宽漏出去是常态,能浇开几朵善花,多划算!”
后来他脑溢血倒下,大家都以为这孤寡老头完蛋了,晚景肯定凄凉。
结果呢?
病房里天天挤满了人。聋哑大姐红着眼天天来给他擦身,孤儿小丫头放学就蹲在床前给他念书。
他半辈子散尽的那些财,全变成了最后稳稳托住他的一双双手。
林伯走的那天,是个大晴天。
他在枕头底下塞了张歪歪扭扭的纸条:“无名指长,非是劫数。”
是啊,哪有什么看手知命!
人这一辈子,深情但不困于情,倔强却不失温柔,散了钱财最后换来一屋子真心。
真性情的人,连老天爷都舍不得让他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