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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喊"女流浪汉怀孕",官方一查全是假的 据环球网2026年7月21日报道,近日

网上喊"女流浪汉怀孕",官方一查全是假的
据环球网2026年7月21日报道,近日网络疯传广西浦北县寨圩镇一名"女流浪汉"的视频,称其腹部隆起疑似怀孕、独自流浪街头。7月20日,寨圩镇政府发布情况通报:视频中的女子覃某某并非流浪人员,她有固定居所、与丈夫共同居住生活,二人育有3名子女。经浦北县第三人民医院妊娠检测,确认未受孕,腹部隆起为体型肥胖所致。网传信息纯属不实。
这事儿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一个普通农村妇女,本来在家过日子,被人拍了一段视频,往网上一发,添油加醋编出"流浪汉""怀孕"这些标签,瞬间就成了全网关注的人物。你说她冤不冤?
从法律角度看,这事至少踩了三条红线:
第一,侵犯名誉权。《民法典》第1024条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把一个有家有丈夫的正常居民说成"流浪汉",还暗示怀孕无人照顾,这不就是典型的诽谤吗?受害者完全有权要求造谣者删除内容、公开道歉,甚至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二,扰乱公共秩序。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传播,一旦引发大面积关注和讨论,就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最高可处10日拘留和500元罚款。
第三,情节严重还可能触犯刑法。《刑法》第246条规定了诽谤罪——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什么叫"情节严重"?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5000次以上,或被转发500次以上,就够入罪门槛了。这条视频全网疯传,点击量恐怕早就远超这个标准。
有意思的是,很多人觉得"我只是转发,又不是我编的,应该没事吧"。这个想法是错的。转发谣言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你转一条未经证实的信息,扩散了伤害,法律上叫"共同侵权"。知道是假消息还转,性质更严重。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问题:把别人的生活状态拍成视频随意发布,本身就涉嫌侵犯隐私权和肖像权。《民法典》第1019条说得清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你在街上看到一个人,觉得好奇就拍下来往网上发,这可不是"分享生活",这是侵权。
咱们老百姓上网刷视频,看到啥热闹事儿,先别急着转发评论。想三秒钟:消息有没有官方证实?转发会不会伤害到真实的人?就算出发点是"关心",用假消息去"关心",只会给当事人添乱。这一次,寨圩镇政府反应快、通报清楚,及时止损。但被造谣的那位覃女士,这几天经历的议论和误解,恐怕不是一纸通报就能彻底消除的。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话说了无数遍,可每次还有人不信。造谣有代价,传谣也有代价,拍别人生活乱发更有代价。手指动一下之前,过一遍脑子,对自己和他人都是最好的保护。
网络谣言 名誉权保护 民法典普法 诽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