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怎么可以坏到这种程度!
安徽合肥,杨女士今年5月找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
购房合同上,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
屋内所有家电、装修全部随房赠送,不得拆走。
买卖双方都签字盖章了。
要到交房了,房东觉得自己卖亏了,先是偷偷把屋内的家电搬走。
被发现了,才很不情愿地还回去,全程骂骂咧咧的。
这还没完,7月交房,杨女士一进门就闻到刺鼻、恶臭的味道,
天花板上的墙壁竟然开始渗出血水。
撬开天花板才发现,里面藏着死鸡和鸡块,不止天花板,房间里多处缝隙都被塞了死鸡。
就因为房子卖便宜了,被房东报复了。
杨女士当场崩溃,立即打电话找帽子叔叔。
证据就在跟前,面对帽子叔叔,房东还是全程回避、拒不承认、一点歉意都没有。
杨女士决定起诉房东。
这下好了,不仅房子没卖成,还要赔一笔房屋清洁消杀费、装修修复费、赔偿精神损失费。
大家都是成年人,既然觉得房子卖便宜了,可以选择不卖。
何必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报复别人呢?
这房东不仅是心胸狭窄,而是心眼坏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