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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子,就因为升国旗时坐着看手机,被公司开除,并宣布“永不录用”。还真是第一次

这个女子,就因为升国旗时坐着看手机,被公司开除,并宣布“永不录用”。还真是第一次听说这种开除原因,她又没犯什么了不得的大错误,所在公司是不是小题大做了?

7月18日傍晚,甘肃平凉体育运动公园,陇超足球联赛开幕式。现场1.5万人。国歌奏响,看台上的球迷站起来,草坪上的球员和裁判也站得笔直。连打闹的小孩都停下站好。

镜头扫过工作人员区域。一名挂着“现场协调组”工作证的女子,坐在折叠椅上。她翘着二郎腿,低头刷手机。脚尖还跟着国歌的节奏晃来晃去。国歌十几秒放完,她从头到尾没有起身。

视频传到网上,评论区炸了。有人问她是不是腿脚有毛病站不起来。可画面里她双腿换姿势很利索,手指划屏幕也快。不存在身体不适的理由。身边同事全部立正,赛场音响音量也足。“没听见”这个说法站不住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第七条写得清楚: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肃立,举止庄重。中办国办相关文件专门点名体育赛事,明令禁止奏唱国歌时玩手机。这不是道德层面的事,这是法律划的线。

组委会核查后确认:这名女子不是赛事正式编制人员。她是由合作文旅企业调配的临时后勤协勤,负责物资对接这类琐事。外包的短期用工。

可敬畏国旗这件事,从来不分正式工还是临时工。她胸前挂的是“陇超联赛平凉赛区协调组”工作证。在1.5万人面前,她代表的是赛事组织方的脸面。临时工三个字,不是免责的理由。

公司“永不录用”的决定,法律上站得住脚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可以解除合同。可法院判例多次强调,解除合同必须达到“严重违纪”程度。不能“小过重罚”。

问题在于:在万人面前漠视国歌的工作人员,算不算“严重违纪”?这得看公司的规章制度怎么定义。也得看舆论对“严重”二字的理解。

有人说公司反应过激。可哪个企业愿意把一个在公开场合漠视国歌的人留在团队里?企业品牌和公众形象,经不起这样的消耗。一个几岁小孩听到国歌都会站好。一个成年人,挂着工作证坐在1.5万人中间低头刷手机——这不是疏忽,这是打心底里没把那面旗帜当回事。

说到底,尊重从来不是做给别人看的。它是一个人内心秩序的投射。连国旗国歌都可以随意轻慢的人,你很难相信她会真正尊重规则、尊重自己那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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