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回了家,脱光了衣服,摸也摸了,亲也亲了,最后却因为找不到“关键DNA”,强奸罪硬是没定成,只判了一年有期徒刑。
案子里的男女双方本来是挺好的朋友。男的叫郑刚,女的叫李丹。2024年2月19日,正月初十那天,郑刚请了几个朋友在家里吃饭,把李丹也叫了过来。
几个人推杯换盏喝了一轮,郑刚觉得没尽兴,又提议去KTV接着喝。一群人转场到了KTV,啤酒接着上,边唱边喝,折腾到凌晨三四点。这时候李丹已经彻底喝断片了,路都走不稳,意识也不清醒了。
几个朋友各自散了回家,就剩郑刚和李丹。郑刚没把李丹送回去,直接打了辆车,把醉得不省人事的李丹带回了自己租住在石家庄市桥西区的房子里。
进了门,郑刚把李丹放到床上,脱掉了她的裤子和内裤,开始动手动脚,又摸又亲。李丹被折腾醒了,发现自己被欺负,拼命反抗,混乱中把郑刚家的窗帘都拽掉了。
可她当时喝多了浑身没力气,根本挣脱不开。凌晨5点33分,她摸到手机给朋友打了电话求救。朋友赶到后在郑刚楼下见到了情绪激动的李丹,当场替她报了警。
民警把郑刚带走调查,随后对他的出租屋进行了仔细勘察,在床垫下面找到了李丹的内裤。关键问题来了:李丹指控郑刚强行跟她发生了性关系。
可石家庄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的鉴定结果让所有人都没想到——郑刚下体擦拭物里检出的是他自己的DNA,李丹的DNA压根没查到。不光这样,李丹体内的人精液PSA检测结果也是阴性。这些证据跟李丹指控的“强行发生性关系”对不上。
没有DNA,没有精液,强奸罪没法认定。但郑刚脱了人家衣服、摸了也亲了,这事儿跑不了。法院审理后认定,现有证据没法证明俩人发生了性关系,可郑刚趁李丹醉酒昏迷的时候对她实施了猥亵行为,这就构成了强制猥亵罪。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一审判了郑刚有期徒刑一年。郑刚不服上诉,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发后郑刚家属赔了李丹3万块钱,李丹也出具了谅解书。
很多人纳闷:没发生关系怎么还判刑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写得清楚,强制猥亵罪根本不需要发生实质性关系。趁人醉酒昏迷的时候动手动脚、侵犯别人身体,这就够定罪了。
这案子说到底就一句话:喝酒归喝酒,别把人往家里带。真出了事,法律认的是证据,不是你嘴上怎么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