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冲动了!男子在医院看病,结果排队过程中和医生起了冲突,跟医生吵了几句,而后竟然直接动手打人,这起案子法院判了!
这事发生在今年2月7号上午。汤某去当地一家医院的耳鼻喉科看病,排队的时候跟胡医生起了争执。具体因为什么吵起来,报道没说太清楚,但不管因为啥,接下来的事就离谱了。汤某火气一上来,先扇了胡医生两巴掌,接着又挥拳打脸。
这哪是看病,这就是奔着打人去的。胡医生被打之后伤得不轻。鉴定机构看完之后认定,他面部被钝器击打,右侧上颌骨额突骨折,左侧鼻骨也骨折了。损伤程度属于轻伤二级。
很多人一听“轻伤”觉得没啥,好像就是破点皮流点血。但法律上的轻伤二级跟普通人理解的不一样。面部都骨折了,这在法律上已经达到故意伤害罪的入罪标准了。
汤某打完人没跑,留在原地。后来被刑事拘留,接着被批准逮捕。他家属事后垫付了将近六千块钱医药费。
案子到了检察院,公诉机关认为应该按故意伤害罪追究汤某的刑事责任。汤某认罪认罚,又有自首情节,家属也赔了一部分钱,再加上这事属于民间矛盾引发的,检察院建议判他十一个月。
汤某的辩护人提出不同意见。辩护人说这事属于突发性的矛盾激化,汤某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也小,希望法院判八个月,最好能适用缓刑。
法院没采纳这个意见。法院的说法是,汤某故意伤害正在上班的医生,影响很不好。最关键的一点,他没有全部赔偿医生的损失。
判决书里写得明白,不符合缓刑条件。案子审理期间也没有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理由。最后判了故意伤害罪,十一个月,实打实要进去蹲着。
这个判决传递的信号很清楚,诊室不是你想撒野就能撒野的地方。很多人觉得排队吵几句嘴,动手打人赔点钱就完事了。
这个案子告诉你,没那么简单。你动手打了医生,打出了轻伤二级的后果,那就是刑事犯罪。十一个月有期徒刑,不是罚款也不是拘留,是真的要蹲大牢。
法院为啥不给缓刑?原因很直接,没全部赔偿。你不想蹲监狱,想获得从轻处理,你得拿出诚意来弥补受害人的损失。
赔偿不到位,法院就不会给你缓刑的机会。道理很简单,伤害已经造成了,你得为你的行为承担全部后果。
有人可能会问,排队矛盾是双方的事,医生难道一点责任没有?报道里没详细说排队争执的细节,但有一点是明确的,不管医生说了啥做了啥,动手打人都是越过红线的那一步。吵架归吵架,动手归动手,这两件事之间有法律红线隔着,跨过去就是犯罪。
这个案子还有一个细节值得琢磨。汤某打人之后没跑,留在了原地,这构成自首情节。他有自首,有部分赔偿,也认罪认罚,法院照样判了实刑。
这说明法院在处理伤医案件的时候尺度在收紧。你打了医生,光靠态度好赔一部分钱,不一定能换来个缓刑。
从医生的角度讲,胡医生正常工作,莫名其妙挨了两巴掌加一拳,面部骨折。他做错了什么?无非是在门诊履行自己的职责。
医生这职业本身就辛苦,门诊量大,患者多,排队时间长,这些都不是医生个人能解决的。但患者的不满,最后却落到医生个人头上,让他承受肉体和精神上的伤害,这公平吗?
从社会层面来看,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地方,不是解决私人恩怨的场所。要是每个人因为排队,因为等待时间长,因为对诊疗结果不满意就可以随便动手,那医院还怎么正常运转?
医生还敢不敢正常看病?这个判决实际上是在维护一个基本秩序,你可以对医疗系统有意见,可以通过投诉走法律途径解决,但暴力绝对不行。
十一个月刑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对汤某来说,这十一个月足够改变他的人生轨迹。对胡医生来说,脸上的骨折可能慢慢长好了,但被患者当众扇耳光挥拳打脸的屈辱和害怕,恐怕没那么容易过去。
诊室不是泄愤的地方,动手伤医,法律一定会出手。这个案子给所有人提了个醒,管住自己的手,有话好好说,别等判了刑才后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