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姑是医生,我姑父是工人。结婚34年,我姑精神失常了。
上个月,我爸去看望他的亲妹妹,回来告诉我妈,我姑精神有些不正常了,既不喊人,也不与人说话,往哪一站,痴痴呆呆,像根木杵。
听到这件事,家里很容易把三十四年的婚姻和眼前的沉默直接联系起来。可从医学和法律上看,这个结论不能这样下。
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法律规定,精神障碍诊断应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家属观察只能作为就诊线索。姑姑不说话、反应慢、长时间站立,可能涉及精神心理问题,也可能同睡眠、神经系统疾病、药物影响或躯体疾病有关。
家人眼下该做的,不是追问姑父,也不是给姑姑定性,而是把症状出现的时间、饮食、睡眠、既往疾病和用药情况记清楚,再到正规医院评估。
《精神卫生法》还保护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和医疗权益,诊疗应尊重本人意愿,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即使姑姑暂时不愿交流,家人也不能把病情当成谈资,更不能逼问婚姻经过。
姑姑的婚姻确有一段无法忽略的来历,姑姑大学毕业后被分到地级市医院,后来进入管理岗位。医院领导曾介绍在国营工厂工作的亲侄子。
姑姑起初拒绝,随后工作受挫,又被派往偏远地区奔波一年多。领导再次托人询问后,姑姑同意结婚。
现有叙述只能证明这些事情先后发生,不能证明工作安排就是逼婚手段,但婚姻是否出于充分自愿,始终是理解这段关系的重要问题。
中国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1948年,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成立婚姻法起草小组,邓颖超主持工作。
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5月1日公布施行,明确男女婚姻自由、男女权利平等,并禁止强迫和第三者干涉。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新的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完成修正,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以及家庭成员互相帮助被写入法律。
2020年5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家庭编进一步提出夫妻互相关爱。
婚后发生的事情,又说明尊重不能只停在纸面。姑父下岗后,姑姑把姑父安排到所在医院担任保安。
姑父与人发生摩擦时常提起姑姑的职务,医院同事逐渐知道门卫是陈院长的丈夫。姑姑依靠专业能力建立的职业声誉,开始受到家庭争执影响。
吃饭时,姑父还多次做出令姑姑难堪的举动,姑姑提醒有孩子在场,姑父仍不收敛。单次失礼未必违法,持续发生的羞辱、恐吓或精神控制,则不能只按家务事处理。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法律把经常性谩骂、恐吓造成的精神侵害纳入家庭暴力范围,并建立公安告诫、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制度。
人民法院受理保护令申请后,通常应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裁定,紧急情形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处理。
参考文章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姑父构成家庭暴力,却提醒家人认真记录长期行为的频率、内容和后果。
如今,姑姑的沉默已经成为全家必须面对的现实。法律能说明婚姻必须自愿,夫妻必须尊重,精神侵害可以依法处理;医学能帮助判断沉默背后的病因。
仍未明确的是,姑姑何时开始失去交流意愿,婚姻中的哪些经历影响最深,正规检查会给出怎样的结果。答案出现以前,家人至少应先守住姑姑的安全、隐私和尊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