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去酒店里开房间,正躺床上休息呢,突然一个陌生男人刷卡进来了,当时女子就感觉自己的安宁权被滋扰,男子表示走错房间了,随后就离开了,女子找到酒店的工作人员,询问这是怎么回事,酒店的回答,一波三折,一会是开错了房间,一会是前台新人写错了房间号,一会又说系统显示女子已经退房了。
总之,只要出错了,什么理由都出来了,女子不答应,要求酒店做出经济赔偿。
(粤TV,7月21日报道。)
周女士去一家酒店办理入住,开了房间之后,周女士洗漱了一番,随后就准备休息了。
事发当时,周女士也没有正式上床睡觉,当时就坐在床边放松着休息一会,没想到,奇葩的事情发生了。
周女士当时正沉浸在自己的个人空间里,突然,“嘀”的一声,房门被刷开了。
随后就走进来一个陌生的男子,进来后,还盯着周女士一番打量。
这个男子估计还心想:你咋在我的房间里?
看到男子走进来,周女士瞬间就吓了一大跳,不知道这个男子进来做什么?为什么能进来?他的卡怎么能刷开自己的房间呢?
带着这样的疑惑,周女士斥责男子立刻离开。男子看了房间号,随后也自行退出了房间。
男子是离开了,但是周女士惊魂未定,她的内心多有纠结。
毕竟她是一个人过来开房的,当时男子没有对自己做过分的事情,万一呢?
越想越生气,周女士决定去找酒店的工作人员理论,要求他们给自己一个说法吧。
没想到,去找了酒店之后,他们的说辞,真的是一个比一个离谱,找了很多理由,去掩盖了自己的过错。
酒店的工作人员一会表示,是给那位男顾客开错了房间了,所以拿错了卡。
之后又换了一种说辞,说是前台是个新人,当时可能写错了房间号。
后来还狡辩,又说以为周女士已经离开了,原来是系统的问题,其实周女士还没有退房的。
到最后才知道,给了一张万能卡,可以打开所有的房间门。
总之,归根到底,酒店的房卡系统,也存在较大的问题,酒店表示,后期会对系统进行升级,重新改造。
只不过说到底,就是酒店的责任,经过一番协调,酒店一方也愿意做出赔偿,给到了周女士合理的赔偿金额,双方已经和解。
要说去酒店里开房,本来就是想要安全的居住下去,没想到竟然面临了这样的事情,酒店存在主要、甚至是全部的责任。
闹到最后,酒店要做出赔偿,一点都不冤,而且还是必须要履行的赔偿义务。
对于这类事情,三方的责任可以拆分,闯入的男子构成直接侵权,但是这是酒店的责任,男子可以因此得到谅解。酒店房卡系统出错,酒店需要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1033条规定,自然人享有核心的法定权利,包括安宁权以及隐私权。任何组织不可以随意进入、侵扰个人空间,不可以窥探他人隐私、私密空间等。
本案中的女子已经付费获得了房屋的占有权和居住权,任何无关人士不可以随意闯入、惊扰,随意闯入者,其行为会直接造成心理恐惧、精神困扰,直接造成侵权。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为过错侵害他人的人格权益,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男子是故意闯入,主观具备恶性,男子需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侵权原因是酒店一方造成,那么责任就需要由酒店来承担。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酒店经营者应该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应该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本案中酒店的重大过错点在于,房卡系统长期故障,没有检修,没有维护,导致门卡管理系统存在明显的安全漏洞,因此酒店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
据此,酒店需要承担的赔偿范围主要在:
1、财产损失,酒店需要依法先把当晚的房费进行退还。
2、人格权益损害,酒店需要赔礼道歉,另外还需要赔偿对顾客造成的精神损害费用。
3、实际开支,如果因此缠身了心理咨询费用,酒店也需要主动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说,酒店一直抗辩、扯皮,女子可以走法律途径上诉,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一般来说,这种情况酒店必赔,产生的诉讼费,也都由酒店来承担。
信源:粤T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