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店铺是六旬店主朱先生夫妇经营的个体小店,主营日用百货。2023至2024年间,LV工作人员两次到店,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购入单价200元的“凯诗米娜”皮包。店主表示该品牌拥有正规商标与版权登记,货品均从正规渠道批发,自己事前完全不知情涉侵权。
LV就此发起诉讼,向店主及市场方合计索赔25万元。朱先生坦言小店年营收不足两万元,根本无力承担高额赔偿。2025年11月一审法院裁定店主侵权成立,需赔付4万元,同时驳回了LV要求市场方担责的诉求。
LV随即上诉追责双方连带赔偿责任。这场纠纷给商户造成极大心理压力,店主妻子为此郁结患病,店铺也不敢售卖带花纹、字母、商标的包袋。据悉,近五年LV在华商标维权诉讼超千起,维权力度持续居高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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