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门发生了一件让人唏嘘的事,一名内地女子和一起赌博的朋友在酒店开房,两人发生关系的时候,安全套意外脱落了。就因为这件事,女子当场变了脸色,开口就要男方给她八万块钱当补偿,还放话说要是不给钱,她立刻就报警,告男方强行侵犯她。
说起来,这两个人本来就是在赌场里认识的,都是从内地过去赌博的,平时偶尔会凑在一张赌桌前玩,一来二去就算是熟了,算是旁人常说的"赌友"。
这种关系本来就很脆弱,没有什么真感情可言,大多是逢场作戏,赢钱了互相道贺几句,输钱了各自散去,彼此之间连真实姓名和家住哪里都未必清楚。
事发当天,两人在赌场里玩了大半天,后来也不知是谁先提的议,就一起离开了赌场,去了附近的酒店开房。
当时双方都是自愿的,谁也没强迫谁,都是成年人,你情我愿的事,本来也没什么好说的。可偏偏就在过程中出了意外,安全套脱落了。就这么一件事,让原本和睦的气氛瞬间变了味。
女子当时就停了下来,说这样自己太吃亏了,万一怀孕了怎么办,万一染上什么病怎么办,这些风险都得男方来承担。她直接提出,男方必须给她八万块钱作为补偿,这事才算过去。
这男子肯定不答应啊,8万块钱不是个小数目,再说了,这事儿从头到尾都是你情我愿的,凭啥给这么多?他直接就给拒了。
女子一看对方不给钱,还真就报了警。她跟澳门治安警说,自己在酒店房间里头被这个男子给强奸了。治安警接到报案之后,按流程把案子转给了澳门司法警察局去查。
司警接手之后,立马展开了全面调查。他们调了酒店走廊的监控录像,查了两人的手机聊天记录,还给两人都做了身体检查。
这一查,事儿就全明白了。
首先,两个人身上干干净净的,一点受伤的痕迹都没有。女子身上没有挣扎、反抗造成的任何伤痕,跟她说的“被强奸”完全对不上号。
其次,酒店监控录像拍得清清楚楚,两个人进酒店的时候状态都很正常,有说有笑的,根本没有什么强迫、拖拽的行为。
再一个,两人的手机聊天记录也能证明,这次见面和发生关系,都是双方提前商量好的,全程自愿。
这三样证据往那儿一摆,铁证如山,女子根本就圆不了谎。最后她只好承认了,就是因为勒索8万块钱没成,才故意编造了被强奸的事儿去报警诬告人家。
澳门司警认定,女子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触犯诬告罪和勒索罪。人已经被抓起来了,案子也移交给澳门检察院去进一步处理了。等着她的,肯定是法律的制裁。
你说这事儿闹的,8万块钱没讹着,反倒把自己搭进去了。这年头,酒店走廊有监控,手机里有聊天记录,身上有没有伤一验就知道。想靠“被强奸”三个字来讹人,那不是自投罗网吗?报假警不光浪费警力,自己还得背上罪名,这又是何苦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