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男子与情人出租屋发生关系致其突发疾病,多次目睹病危却只擦洗不送医,一审被判故意杀人罪获刑3年!二审改判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期减为2年:心存侥幸延误救治,仍难逃法网。
男子王某(化名)与已婚女子吴某(化名)通过社交软件相识,二人各自拥有家庭,私下发展为情人关系。2015年12月28日下午两点,两人相约城郊出租屋幽会,亲密行为才持续短短几分钟,吴某突然身体失控,嘴歪眼斜、小便失禁,整个人失去意识,状态极度凶险。
王某当即停下动作,仅简单按压人中试图唤醒对方,见没有起色,他内心满是顾虑,害怕两人不正当恋情曝光,不敢拨打120急救,也没有联系女方家人求助,只是拿毛巾清理干净地上污物,自顾自躺下睡觉,完全忽视对方随时可能殒命的危急状况。
这场漠视持续了整整十多个小时,期间王某数次醒来,每一次都目睹吴某病情持续恶化。当晚八点,吴某口吐白沫、大小便彻底失禁;午夜零点,女子浑身皮肤发凉、双眼歪斜,已经濒临死亡。可王某每一次发现异常,都只是重复擦拭身体污物,心存侥幸觉得对方只是一时不适,缓一缓就能恢复,始终没有采取任何急救、送医措施,转头继续昏睡。
直到次日凌晨四点,王某触摸吴某身体,发现人已经僵硬冰凉、全无脉搏,才慌忙穿衣驱车送医,可抵达医院后,医生直接宣告吴某早已死亡多时。法医鉴定结果显示,吴某因腹部钝性外力引发左侧膈肌破裂、胸腔大量积血,呼吸循环衰竭身亡,若是发病初期及时送医,拥有极大抢救生还可能。
案件进入一审审理,法院给出的判决逻辑十分明确:王某主动邀约吴某进入密闭出租屋独处,二人发生亲密接触属于制造危险的先行行为,由此产生法定救助义务。十几个小时里,他多次亲眼目睹女子濒死的危重症状,清楚不及时送医必然会导致死亡,却持续消极不作为、放任悲剧发生,属于间接故意杀人,最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
拿到判决书的王某难以接受,当庭提起上诉,辩护律师提交多项辩护意见:其一,王某事前并不知晓吴某存在内脏、血管类基础疾病,无法预判急症会直接夺命;其二,他全程没有逃离出租屋,也没有藏匿、销毁尸体,天亮后主动送医,不存在主动追求对方死亡的主观恶意;其三,女子自身身体隐患是死亡核心诱因,私情仅为发病间接导火索,一审量刑过重。
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重新完整核查卷宗、法医鉴定、现场笔录,重新界定王某的主观心态。法官认为,王某虽负有不可推卸的救助责任,但他最初有人中按压的简单施救行为,后续未逃跑、未刻意阻断求救渠道,他延误救治的根源,是过于自信的侥幸心理,错误认定女子休息后能够自行好转,并非刻意盼望、放任对方死亡,不符合故意杀人的主观构成要件,应当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结合王某事后足额赔偿死者家属、取得亲属谅解、当庭真诚悔罪等从轻情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故意杀人罪判决,改判王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有期徒刑两年。
不少网友看完案件始末唏嘘不已,仅仅一场见不得光的婚外幽会,因为当事人心存顾虑、心存侥幸,漠视鲜活生命,最终酿成一死一人入狱的双重悲剧。很多人误以为只有主动动手伤人、杀人,才需要承担刑责,却不知道密闭空间独处带来法定救助义务,明知对方病危却拖延救援,不作为同样会触犯刑法。
本案两审定罪差异,核心区分点就在于行为人主观心态:明知不施救必死、仍放任不管,属于间接故意杀人;轻信对方能够自行恢复、低估病情致命风险,则属于过失致人死亡。两种罪名量刑轻重差距明显,但无论何种定性,延误救治致人死亡,都要付出牢狱代价。
说到底,生命不分关系远近,危急关头及时求救是底线,不能因为私情、害怕流言就漠视他人安危。心存侥幸拖延黄金救治时间,看似只是一时懦弱逃避,实则触碰法律红线,再后悔也无法挽回逝去的生命,漫长牢狱生涯便是永久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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