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阳,男子与情人约会,两人在出租屋发生关系,进行到4-5分钟时,男子发现女子发出不正常声音,且嘴歪眼斜、小便失禁,男子当即停止为女子擦洗,不料女子次日离世,男子一审获刑3年后上诉,二审法院会如何判决?
涉事男子王某、女子吴某均有各自家庭,二人通过微信相识发展为情人关系。为掩人耳目,王某借用亲属的闲置出租屋,作为两人私下约会的地点。
这里位置偏僻、少有人来往,足够隐秘,却也让这场意外发生后,没有任何人能及时发现、施以援手。
2015年12月28日上午,吴某独自前往出租屋与王某碰面。下午两点左右,两人在屋内相处时,意外骤然发生。短短四五分钟的时间,吴某突然发出怪异的声响,状态彻底失常。
王某立刻停止动作,眼前的一幕让他瞬间慌了神:吴某嘴歪眼斜、意识丧失,同时出现小便失禁的状况,整个人瘫软无力、毫无反应。慌乱之下,王某尝试按压吴某人中,可对方依旧没有任何苏醒的迹象。
正常人遇到他人突发急症,第一反应必然是拨打120急救、寻求帮助,这是最基本的求生常识。但王某的想法和做法,彻底暴露了他的自私。他没有丝毫求救的念头,心里只抱着侥幸心理,单纯觉得吴某只是突发不适,休息一会就能自行好转。
更关键的是,他极度害怕两人的婚外情丑闻曝光,担心毁掉自己的家庭和名声。于是他只简单擦拭干净现场,便直接躺下睡觉,放任昏迷的吴某独自躺卧在旁。
整个漫长冬夜,吴某的状况在持续恶化。当晚八点左右,王某睡醒,发现吴某不仅依旧昏迷,还出现了口吐白沫、大便失禁的症状。可他依旧没有施救,只是再次简单清理后,继续睡觉。
次日凌晨零点,王某再次醒来,发现吴某面部发凉、双眼斜视,身上还出现了烫伤脱皮的情况。即便察觉到情况愈发危急,他依旧选择观望拖延,一次次错过黄金抢救时间。直到清晨四点,王某才发现吴某全身冰凉、毫无脉搏,彻底失去了生命体征。
这时的王某才彻底慌了,匆忙给吴某穿戴好衣物,驱车将其送往灯塔市中心医院。但医护人员检查后确认,吴某早已死亡,心电图呈直线,没有任何抢救余地。事后王某联系上吴某家属,随后家属报警,案件正式曝光。
警方介入后,结合现场勘查、证人证言和法医鉴定,明确了死者死因。经中国刑事警察中心鉴定,吴某系腹部遭受钝性外力作用,导致左侧膈肌破裂、胸腔积血,最终因呼吸循环功能障碍死亡,体内未检测出任何毒物、药物,排除中毒等其他死因。
这起特殊的命案进入司法程序后,一审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了重磅判决。法院认为,王某与吴某私下相处,其行为让吴某陷入特殊危险境地,王某因此负有法定救助义务。在吴某突发致命急症、状态危急时,王某有充足的施救条件,却因私心刻意拖延、拒不求助,放任死亡结果发生,属于间接故意杀人,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一审判决下达后,王某坚决不服,当即提出上诉。他辩称自己从未有杀人的主观恶意,事发后全程留在现场、没有逃离,还做了按压人中等基础急救动作,只是过于自信,误以为吴某可以自行恢复,并非故意漠视对方生命。
这起案件当时引发了大量网友热议,舆论两极分化。有人认为王某见死不救、自私冷血,三年刑期合情合理;也有不少人认为,他没有主动伤人的行为,只是心存侥幸、缺乏急救意识,定性故意杀人确实过重。
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重新核查了全部案件细节、证据以及王某的主观心态,最终做出了改判,彻底扭转了一审结果。
二审法院明确:纵观全案,王某无主动伤害、谋害吴某的行为,事发后未逃逸,还实施了基础急救措施。他的核心过错是过于自信的过失,未能预见不作为会导致死亡后果,不属于放任死亡的间接故意杀人。同时,王某如实供述案情、积极赔偿,取得了被害人家属谅解,可依法从轻处罚。
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定罪量刑,改判王某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看似仅有一年的刑期差距,却是法律对“故意”和“过失”的精准界定,彰显了司法的严谨公正。
复盘整起案件,全程没有赢家。一场违背伦理的婚外私情,葬送了一条鲜活的生命,两个家庭就此破碎,王某也背负刑事案底、身陷囹圄,为自己的自私和侥幸付出了惨痛代价。
这起经典判例也给所有人敲响警钟:无论何种关系、何种场景,只要是自身行为让他人陷入危险,就必然产生法定救助义务。
心存侥幸、漠视生命、消极不作为,终究要承担法律责任。一时的私情糊涂,换来的往往是终身无法挽回的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