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嚣张了!湖南长沙,女店主见6岁儿子生殖器红肿,怀疑是42岁相邻商户“猥亵”导致,跑上门去找对方评理,不料对方恼羞成怒,认为女子在污蔑他的名声,跑到女子店里拉上卷闸门就开始动手,双方冲突过程中导致女子脑震荡,女子起诉索赔25705元,对方却说自己是正当防卫或互殴中的次要过错方,且女子污蔑自己有过错,法院审理后这么判!
这位女店主在长沙经营着一家店铺,平时忙生意的时候,6岁的儿子就在附近玩耍。有一天她发现孩子生殖器红肿,心里又急又怕,怀疑是隔壁一位42岁的男商户对孩子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
当妈的遇到这种事,哪还能沉得住气,直接就跑到隔壁找对方评理去了。
可没想到,对方男子一听就火了,觉得女店主这是在往他身上泼脏水,败坏他的名声。两人没说几句就吵了起来,男子恼羞成怒,直接冲到女店主店里,拉下卷闸门就开始动手。
双方在店里扭打在一起,冲突中女店主被打伤,事后去医院一检查,确诊为脑震荡。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女店主当然不肯吃这个哑巴亏。她选择了报警,并收集好病历、票据等证据,一纸诉状把对方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5705元。
法庭上,男子可不认为自己有错。他辩解说,是女店主先无凭无据污蔑他猥亵儿童,这才激怒了他。而且当时是女店主先动的手,自己只是被迫还手,属于 “正当防卫” ;就算退一步讲,那也是 “互殴” ,自己最多算是次要过错方,不应该赔这么多钱。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没有采纳男子所谓“正当防卫”或“次要过错”的说法。法院认定,男子冲到女店主店里动手打人,是导致这起冲突和伤害的直接原因,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支持了女店主的诉讼请求,判令男子赔偿女店主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7685元。
这个案子也给大伙提了个醒。遇到纠纷和冲突,千万不能冲动,动手绝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特别是涉及孩子的事情,家长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更要冷静处理,第一时间报警,让法律来主持公道。
而对于那些一时冲动动手打人的人来说,法律也不会因为你所谓的“被激怒”就网开一面,该承担的责任,一分都少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