舔狗一无所有!浙江嘉兴,男子终于将漂亮女神追到手,两人在酒店甜蜜了好几天。男子各种给女生哐哐砸钱,花好几万买奢侈品送她,结果没几天,女子就把他拉黑了!男子根本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一气之下把女子给告了。
浙江嘉兴的小王,2024年初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叫小美的女孩。小王是做自媒体工作的,收入还算稳定,他对小美那是一见钟情,心里头就认定了这个姑娘。
为了能把小美追到手,两人在酒店一起住了几天后,小王觉得感情到位了,直接下了血本——花七万多块钱买了一枚价值六万多的钻戒,外加一副将近五千块的香奈儿耳环,送给了小美。
小美收下礼物之后,倒是把自己的社交账号状态改成了“已恋爱”,可让人傻眼的是,她官宣的恋爱对象压根不是小王。
更绝的是,收完东西没几天,小美就把小王所有的联系方式都给拉黑了,连句解释都没有。
小王这下是彻底懵了,自己花了这么多钱,连个名分都没捞着,人财两空。
他觉得自己送钻戒和耳环,就是奔着跟小美处对象去的,这属于“附义务的赠与”——你收了东西就得跟我谈恋爱,现在你反悔了,东西总得还我吧?
于是小王一气之下把小美告上了嘉兴南湖法院,要求返还钻戒和耳环。
可小美那边不这么看,她说小王送这些东西就是自愿的,为了讨她欢心、增进感情,属于一般性的赠与。
而且小美还翻出了一条聊天记录,说早在2024年9月初,小王自己在微信里说过不要之前买给她的东西了。
到了法庭上,小美倒是松了口,同意退还钻戒,可小王说对方退的不是原来那一枚,两边就这么僵住了。
法院审理之后,把小王的所有诉讼请求都给驳回了。
法院是这么说的:第一,东西你已经送出去了,小美也收下了,赠与已经完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人不能再随便撤销了。
第二,恋爱关系不能当作赠与的“义务”——你不能说送了东西对方就必须跟你谈恋爱,要是这样,感情不就变成买卖了吗?这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小王送钻戒不是为了结婚,不属于彩礼,所以不适用彩礼返还的规定。最后法院判小王败诉,东西要不回来了。
说句实在话,小王这事儿办得确实不聪明。你才跟人家认识多久、在酒店住了几天,就敢花七万多买奢侈品送人?这不是追求爱情,这是在拿钱砸人。
很多男人总觉得,我对你好、我给你花钱,你就应该感动、就应该跟我在一起。可感情这东西,从来就不是用钱能买来的。
你把姿态放得越低、钱花得越多,对方反而越不把你当回事。舔狗舔狗,舔到最后真的一无所有——这话虽然难听,但理儿是这么个理儿。
这个案子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谈恋爱期间送出去的礼物、转出去的钱,除非你能证明这是借款,或者是以结婚为目的给的彩礼,否则一旦送出去就要不回来了。
像“520”、“1314”这种有特殊含义的红包,法院通常都认定为一般性赠与,分手了也要不回来。
法官也说了,追求爱情要量力而行,别打肿脸充胖子。送大额东西之前,最好想清楚——万一人家不跟你处了,这钱你舍不舍得?
如果舍不得,那就别送。感情归感情,钱归钱,别把两样东西混到一块儿去,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