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归马上三十年,常住人口突破七百多万,至今居然找不出哪怕一个从本地报名、穿上解放军绿军装的香港青年。
很多人误以为香港年轻人不想当兵、没有爱国情怀,但实际情况完全相反。
驻港部队每年都会举办军营开放日,每次活动都人气爆满,大量香港年轻人主动前去参观、体验军营生活。他们近距离接触解放军官兵、了解国防建设,真心向往参军报国。
国家国防部也多次公开表态,肯定香港民众的爱国热情,欢迎香港青年投身国防事业,这足以说明,香港青年参军的意愿从来不是问题。
真正挡住香港年轻人参军路的,从来不是个人想法,而是回归之初就定下来的顶层法律规则,是一道没法随意突破的硬性制度壁垒。
按照香港基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内地的全国性法律,不会自动在香港生效实施。只有明确写进基本法附件三的法律,才能在香港适用,没列入的一律不算数、不执行。
我们内地统一使用的《兵役法》,是规范全国征兵、规定公民参军权利和义务的核心法律,到现在都没有被纳入基本法附件三。
这就直接导致,内地整套成熟的征兵规则、兵役要求、入伍审核流程,在香港完全不具备法律效力,没办法落地执行。
从身份上来说,香港永久居民是中国公民,完全有资格参军,也享有报名入伍的合法权利,但权利落地需要对应的制度和流程支撑。
内地之所以能正常征兵,是因为有兵役法作为依据,还有各级专门的兵役部门,配套完整的报名、体检、政审、审批入伍的全套流程。
而香港因为没有生效的兵役法,至今没有设立专门的征兵机构,也没有一套适配本地的参军报名和招录规则。没有法律依据、没有办事机构、没有正规流程,哪怕香港青年真心想报名参军,也没有合法合规的渠道可以走。
这套制度安排,不是后期临时出台的限制政策,早在香港回归谈判、起草基本法的时候就已经确定好了。当初制定规则时就明确,驻港部队的所有官兵,全部从内地选拔、派驻、轮换,绝对不从香港本地居民里征兵。
虽然这条规则没有单独写在基本法正文里,但它是一国两制框架下,适配香港特殊地位的既定顶层设计,也是回归初期香港整体治理规划的重要一部分,多年来一直严格执行,从未改变。
这些年,香港很多民间社团和普通市民,多次发起倡议,希望开通香港青年本地参军的通道,还收集了大量市民的支持签名,这实打实证明,香港社会、尤其是年轻人,确实有很强的参军报国意愿。
但受限于固定的法律框架,这些民间诉求一直没办法落地实现。
从法理层面来讲,只要兵役法一天不纳入基本法附件三,香港就建不起合法合规的征兵体系,香港本地青年就没办法在本地报名、正式加入解放军。
这道制度高墙不是针对香港青年,也不是刻意区别对待,而是一国两制模式下,内地和香港法律体系、治理规则不同带来的客观结果,是早就定好的顶层制度框架,不是人为临时设置的阻碍。
香港回归近三十年,七百多万本地居民里,始终没有一人能在本地参军入伍,核心原因从来不是年轻人没有爱国情怀、不想当兵,而是严密且固定的法律制度,让所有人的参军报国心愿,都没有落地的渠道和制度支撑,这也是香港特区独有的、短期内无法常规破解的国防制度现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