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31岁殷秀梅嫁大她10岁的歌唱家程志。新婚之夜送走宾客,她忽然盯着丈夫说:“我们不合适,还是尽快把离婚手续办了吧。”程志一愣,手里还捏着刚才敬酒时用的那只空酒杯,脸上的笑容还没来得及收回去。
那一天其实挺热闹的。北京城里的亲朋好友来了不少,有圈内的同行,有老家黑龙江赶来的亲戚,还有中央音乐学院的老师和同学。酒席上大家推杯换盏,都说这俩人般配,男高音、女高音,都在总政歌舞团系统里混,门当户对,郎才女貌。程志忙前忙后招呼客人,脸上一直挂着笑。殷秀梅也笑,穿着那身订做的白色婚纱,在众人面前得体地敬酒、寒暄、合影。可只有她自己知道,那笑容底下压着什么东西。
婚纱是提前量好的尺寸,可穿在身上还是觉得勒得慌。从早上化妆开始,殷秀梅心里就反复翻腾着一个念头:这婚不该结。但她没说出来。父母坐在台下,满脸欣慰地看着女儿终于出嫁了。亲戚们从鹤岗大老远赶来,车票都买了。程志那边更是忙活了两个多月,请帖发了,酒席订了,什么都准备好了。箭在弦上,不能不发。于是她就那么硬着头皮走完了流程,迎亲、典礼、敬酒、送客。
等到最后一位客人离开,房门关上,屋子突然安静下来。殷秀梅扯掉脖子上的项链,转过身,说出了那句憋了一整天的话。
程志愣在那儿,好半天没出声。他可能想过很多种新婚之夜的打开方式,但绝对没想到这一种。过了半晌,他问:“你认真的?”殷秀梅点头。她说了自己的理由,两人从认识到结婚,满打满算也没多久,彼此根本不了解。她发现两个人在很多事情上看法都不一样,性格也合不来。与其这么凑合着过一辈子,不如趁早说清楚。
程志沉默了很久。说完全不难受那是假的,毕竟婚礼都办了,亲朋好友都见证了。但他这个人有个好处,不纠缠。他想了想,提了一个条件:离婚可以,能不能等一等?刚结婚就离,双方父母恐怕受不了这个打击。殷秀梅答应了。
于是两个人就这么“搭伙”过起了日子。同住一个屋檐下,但各睡各的房间,各吃各的饭。只有在父母面前才假装恩爱。工作上该合作还合作,舞台上照样同台献唱,外人看着还是一对“神仙眷侣”。可台下的日子,冷暖自知。
差不多过了一年,两个人平静地办了离婚手续。没有争吵,没有撕扯,就那么散了。
说句实在话,这段婚姻从根上就有问题。它不是两个人真心相爱、水到渠成的结果,而是被“催”出来的,被父母的催促,被年龄的焦虑,被周围人的眼光硬生生催出来的。殷秀梅31岁了,在1987年那个年代,这已经是不折不扣的“大龄剩女”。父母急得不行,七大姑八大姨轮番上阵。程志呢,40出头也没成家。两家父母一合计,觉得两个孩子都是搞音乐的,肯定有共同语言,就使劲往一块凑。
可“都是搞音乐的”和“适合一起过日子”是两码事。殷秀梅性格火爆直率,有啥说啥;程志温文尔雅,沉稳内敛。两个人对同一件事往往有完全不同的看法。连鞋子的摆放都能吵起来。这些差异在恋爱初期可能被忽略了,可真要天天生活在一起,那就是一根根扎人的刺。
殷秀梅后来说过,她结婚当天就已经下定决心要离婚。这话听着挺“狠”的,但细想也不难理解,一个人明知道这段婚姻不合适,却因为顾及面子、顾及父母、顾及所有人的期待而硬着头皮走进去,那种憋屈和拧巴,只有她自己知道。某种程度上说,她在新婚之夜提出离婚,反而是一种坦诚。她完全可以拖着、耗着,把日子过成一地鸡毛再离。但她没有。她选择在最该甜蜜的夜晚,说了最不该说的话。
离婚后的殷秀梅把全部精力投入事业。那些年她唱红了《党啊,亲爱的妈妈》《我爱你塞北的雪》,多次登上春晚舞台。直到十年后,她在飞机上遇到了法国人菲利普。菲利普追她追得很用心,看她的每一场演出,送花,学中文。殷秀梅被打动了,42岁那年嫁给了他。婚前她提了两个条件:不改国籍,不要孩子。菲利普全答应了。两人一直恩爱至今。
程志离婚后也把心思放在了音乐上。2023年,他因病去世。
回过头来看这段往事,最值得琢磨的其实不是“新婚之夜提离婚”这个戏剧性的场面,而是它背后那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婚姻到底能不能凑合?殷秀梅用行动给出了答案不能。她可能亏欠了程志一个完整的婚礼,但她没有亏欠自己一辈子。在那个保守的年代,一个31岁的女人敢于在结婚当天喊停,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还有对自我感受的诚实。
当然,也有人说她太任性、太不顾及别人感受。可婚姻这事儿,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外人看到的般配,未必是当事人想要的温度。殷秀梅的选择不一定对每个人都适用,但她至少证明了一件事:比起凑合着过完一生,承认错误、及时止损,有时候反而是对双方都负责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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